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名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3—00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7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何显峰女士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出《关于增补何显峰女士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持续性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推荐,聘任刘宝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个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何显峰女士、刘宝林先生、王梅女士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何显峰女士的董事候选人资格及刘宝林先生、王梅女士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同意何显峰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刘宝林先生为副总经理、王梅女士为财务总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定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何显峰女士,1971年生人,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市煤气供热公司财务部会计,吉林市热力总公司财务总监,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总会计师
刘宝林先生,1964年生人,中共党员,工程师,大专学历。曾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生产厂长,经营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总经理。
王梅女士,1968年生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大专学历。曾任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会计,哈尔滨卫星建筑工程公司财务主管,哈尔滨千年科技产业开发公司财务主管,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名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3—00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克秀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张克秀女士、张崇先生已向监事会提出辞职报告,特提出增补公司监事提案如下:
关于增补李文婷女士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关于增补田黎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对张克秀女士、张崇先生的辞职请求,按《公司章程》第148条“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的规定执行。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婷女士,1950年生人,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曾任黑龙江省建设兵团秘书,哈尔滨市粮食局基建处财务科长,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田黎明女士,1965年生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哈尔市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 、会计 、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宁波大榭开发区万豪经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好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项目总会计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名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3—01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公司定于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现场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否
2 公司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否
3 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否
4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否
5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否
6 关于续聘2013年审计机构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否
7 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否
8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否
9 关于增补何显峰女士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否
1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10.1关于增补李文婷女士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否
10.2关于增补田黎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否
上述第1、2、4、5、6、7、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发布于201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9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1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1日, 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3 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118 号哈特大厦 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 年6月26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118 号哈特大厦 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150006
电话:0451-86269048
传真:0451-86269032
联系人:张阿竹、蔡宇洋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9:30以后停止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2 | 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关于续聘2013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 |||
7 | 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 |||
8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9 | 关于增补何显峰女士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 |||
10 |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只表决10.01、10.02) | |||
10.01 | 关于增补李文婷女士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 |||
10.02 | 关于增补田黎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
备注:1、上述第10项议案只对子提案10.01和10.02进行表决;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