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80 股票简称:*ST北磁 公告编号:2013-027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紧急情况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6月6日以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议案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关于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评估报告修改的情况说明〉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开喜、刘显清、于月光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4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议案修改后的评估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修改评估报告的公告》(2013-029号)及修改后的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980 股票简称:*ST北磁 公告编号:2013-028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紧急情况召开了监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3年6月6日以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议案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关于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评估报告修改的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议案修改后的评估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修改评估报告的公告》(2013-029号)及修改后的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980 股票简称:*ST北磁 公告编号:2013-029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和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矿冶总院”)共同委托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北矿机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铭评报字〔2013〕第0020号《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在编制评估报告中工作失误,导致其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3〕第0020号资产评估报告出现错误,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错误进行了纠正,并出具了《关于评估报告修改的情况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
因最终取收益法评估结果,本次修改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标的企业(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价值。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
关于评估报告修改的情况说明
由于本公司评估人员在编制评估报告中工作失误,导致本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3]第0020号资产评估报告出现错误,现就相关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净资产评估价值由20,992.67万元调增至22,348.16万元。其明细如下:
1、固定资产评估值调少7.6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调增7.64万元,原因系评估人员在评估时错将本应归类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的7.64万元归类至固定资产评估值。
2、无形资产调增1355.49万元,原因系评估人员在无形资产评估值汇总时计算错误。
因最终取收益法评估结果,因此本调整不影响标的企业的评估价值。
二、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产权情况说明中对2#厂房和3#厂房的建筑面积描述错误,现修改如下:
项目 | 前次评估报告 | 本次评估报告 |
2#厂房 | 4,303.70m2 | 4,977.00 m2 |
3#厂房 | 3,760.30 m2 | 4,662.00 m2 |
上述建筑面积描述错误的修改不涉及相关计算过程的修改,因此本调整不影响标的企业的评估价值。
三、关于专利等无形资产原报告描述成: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8项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现修改为:账面已记录的发明专利5项、未记录的发明专利3项;账面已记录的实用新型专利27项、未记录的实用新型专利5项。
另外,鉴于目前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专利所有权人变更的通知,为更新企业专利权属情况,本次一并修改关于21项置换专利权属描述,原评估报告所有权人描述为矿冶总院,现修改为北矿机电、矿冶总院。
综上所述,此次评估报告的修改不影响标的企业的评估价值。
特此说明。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