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35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31日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2时,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9 位董事: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谢荣兴(独立董事)、姚文韵(独立董事)、李杏(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审议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项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3-036。
2、《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保税港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参与竞拍张家港保税港区(一期)区内部分土地使用权136.7亩(分甲乙丙三块,位于原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东区青岛路南,深圳路东,厦门路西,北海路北。具体土地使用权区域地块信息以相关主管部门的公告信息为准)。外服公司拟初步规划在此土地上新建60000㎡丙类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外服公司在保税科技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含15%)范围内根据现场竞买情况决定,并办理相关事项。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36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利用自有土地储备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项目
● 投资金额:本次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 本次投资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实施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打造“江苏外高桥”,张家港保税区利用港口物流和政策功能优势,在港口服务业和临港制造业两大引擎上寻求新突破,全力打造“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提升港口服务业水平。特别是依托长江沿线最大国际贸易商港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区港联动,推动物流产业爆发增长。
依托张家港保税区政策导向和区内发展规划,外服公司为拓展经营范围,利用保税区内自有土地储备62亩,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项目(项目前期主要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代理开证进口商品的仓储服务)。该项目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台湾路东侧,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41349.2平方米,总仓储面积25316平方米,容积率为0.61,整个仓储项目共分为3个仓库:1#仓库为11160平方米,2#仓库为8728平方米,3#仓库为5428平方米。该项目贮存物品为丙类固体,主要为棉花、羊毛、精对苯二甲酸(PTA)等,年贮存量10万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2时,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共9位董事进行了传真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项目的议案》。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品云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及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转口贸易,国际贸易;参与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保税科技持有外服公司91.2%的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依托张家港保税区政策导向和区内发展规划,外服公司为拓展经营范围,利用保税区内自有土地储备62亩,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项目(项目前期主要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代理开证进口商品的仓储服务)。该项目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台湾路东侧,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41349.2平方米,总仓储面积25316平方米,容积率为0.61,整个仓储项目共分为3个仓库:1#仓库为11160平方米,2#仓库为8728平方米,3#仓库为5428平方米。该项目贮存物品为丙类固体,主要为棉花、羊毛、精对苯二甲酸(PTA)等,年贮存量10万吨。
四、对外投资的影响
此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外服公司拓展经营范围,新建、收购和整合区内区外普通货物仓储业务符合张家港保税区打造“江苏外高桥”的产业政策规划和保税区政策导向,物流配套仓储项目的投资将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有助于公司形成大物流体系,有助于形成公司新的业务盈利增长点。
五、其他事宜
为尽力促使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时代”)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有效维护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作出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金港资产出具了《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长江时代出具了《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主要承诺如下:
1、保税科技
(1)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自上述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承诺将尽力促使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将其持有的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子公司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的方式注入本公司。
(2)若本公司非因自身原因无法促成上述承诺的实现,则本公司承诺将上述仓储项目相关资产及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2、金港资产
(1)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自保税科技上述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将持有的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保税科技。
(2)自上述第一项承诺实现后,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长江时代
(1)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自保税科技上述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将持有的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保税科技。
(2)自上述第一项承诺实现后,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六、备查文件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
3、《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4、《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