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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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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3-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3-024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1.35元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扣税后按持股主体和持股期限的不同,分别为每股现金红利 0.12825元、0.1215元和0.108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8日

      ●除息日:2013年6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2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3年4月26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2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3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现总股本3,487,458,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税前派发现金红利1.35元。

      4、根据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12825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200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5元;如该类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135元。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8日

      2、除息日为2013年6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3年6月25日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等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

      2、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7-83790455

      传 真:027-8379075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

      邮政编码:430033

      八、备查文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