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13年6月7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结束后运作方式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2013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cfunds.com)发布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保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本基金自2013年6月13日起开始暂停交易。具体恢复交易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后续相关公告内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3日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 |
| 基金主代码 | 165509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9月29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5月31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41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39,011,895.15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752,973.79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5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3年度第五次分红 |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6月20日 | |
| 除息日 | 2013年6月20日(场外) | 2013年6月21日(场内)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6月24日(场外) | 2013年6月21日(场内)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 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s.com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