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3-04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6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融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公司2013-045号公告。
为增强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推进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福建金融中心所属项目的建设进度,福建金融中心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福建金融中心提供信托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24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5%。
作为本次信托借款的担保条件之一:福建金融中心将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融信托(抵押之在建工程面积经统计为36,077.29㎡)。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加上海青浦徐泾会展中心的地块公开出让活动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公司2013-046号公告。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出让活动结果,如公司在本次出让活动中成功取得目标地块,公司亦同时将相关情况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和内部管理制度、核算制度的逐步完善,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借鉴标杆房地产企业,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做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3-04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增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推进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福建金融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融中心”)所属项目的建设进度,福建金融中心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由中融信托向福建金融中心提供信托借款人民币4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信托借款”)。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中融信托向福建金融中心提供信托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24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5%。
作为本次信托借款的担保条件之一:
福建金融中心将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融信托(抵押之在建工程面积经统计为36,077.2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信托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信托借款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元整;
4、法定代表人:刘洋;
5、成立日期:1993年1月15日;
6、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7、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8、股权结构:
| 股东 | 持股比例 |
|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7.470% |
|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32.986% |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538% |
| 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 | 8.006% |
中融信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
贷款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借款方: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4亿元;
3、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4、借款利率及利息计付方式: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5%;
5、借款用途:用于福建金融中心所属海西金融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
6、抵押:福建金融中心将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融信托;
7、其他: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项目建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信托贷款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3-04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上海青浦徐泾会展中心地块
公开出让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参加本次出让活动是否能成功取得目标地块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若成功取得目标地块后,亦同时将取得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该事项能否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出让人”)拟公开出让青浦区徐泾镇会展中心3地块(02-01)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上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出让活动”),经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或其子公司拟参与本次出让活动,并视取得结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参加竞买的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青浦区徐泾镇会展中心3地块(02-01)地块;宗地位置:东至规划六路,南至规划六路,西至诸光路,北至盈港东路;土地面积:184,292.8平方米,合276.4亩;容积率3.0;土地用途:餐饮旅馆业用地、商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办公50年;出让起始价:442,300万元,保证金88,460万元。
二、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参加目标地块的竞买
经审核本次出让活动的相关文件和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作为申请人于2013年6月8日报名参加本次目标地块的出让活动,公司或子公司亦可以与第三方联合参与本次竞拍。
三、本次竞买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或其子公司本次拟参加的出让活动及拟竞买的目标地块由于存在其他竞争者,并且设定了底价,公司或子公司能否成功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出让活动结果,如公司在本次出让活动中成功取得目标地块,公司亦同时将相关情况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能否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参加挂牌或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