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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铝业 公告编号:2013-024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3 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9:30分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友谊工业园区)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铝业”或“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164,905,423

      股,占公司总股份468,000,000股的35.24%,其中股东本人亲自出席17人,股份141,905,423股;股东委托代理出席1人,股份23,000,000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905,42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905,4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会签字确认的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