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30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6月13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光热电站运营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3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光热电站运营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推进国内光热发电技术的商业化步伐和促进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光热发电业务板块的大规模发展,公司拟在甘肃省投资成立光热电站运营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认定的名称为准。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光热电站运营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首航节能敦煌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认定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初期注册资本较少,主要为成立公司并开展前期工作。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计划注册资本增加至1亿元);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
4、经营范围:太阳能光热电站投资运营、太阳能光热电站部分产品部件制造;
5、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500万元;
6、注册地点:甘肃省敦煌市。
三、投资的目的、可行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1、投资目的:
首航节能目前拥有控股子公司“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光热”)。首航光热主要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热电站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热电站工程总承包。
首航光热的定位为光热发电的技术研发、产品及系统设计、关键装备制造和工程总承包。
目前,国内各大发电集团,均已规划投资建设一定规模的光热电站,已开展前期相关工作的规模已经接近1,000 MW。
但是国内当前尚没有成熟的商业化运行的光热电站可供各大发电集团参考。若直接全部引进国外技术不仅成本高,经济上不可行,而且不利于核心技术的完全国产化,不利于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光热发电市场竞争,影响该行业在国内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导致各大发电集团虽然对投资光热电站的热情较大,但实质性进展却较缓慢。
在这种现状下,首航节能以自主掌握的多项光热发电核心技术为基础,结合电站空冷岛制造优势,若投资建设一个较为成熟,可商业化运营的光热电站,将使首航节能占领光热发电市场先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电站的建成,同时将有助于促进中国光热发电事业的大规模发展。
首航节能投资的光热电站运营公司,既可以自主运营光热电站,也可以在成功展示电站实际性能后,将光热电站出售给大型发电集团,经营方式灵活多样。
首航节能敦煌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后,计划投资建设100MW熔盐塔式电站一座,该电站计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MW,项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技术可行性简析:
从世界范围来看,已有多个大型光热发电项目投入运行,光热发电基本技术已比较成熟。国外在建的最大规模单座熔盐塔式电站和槽式电站已分别达110MW和280MW。全世界已投入商业化运行的塔式电站和槽式电站共计约40多座,总装机容量约3,000MW。多座光热电站的年发电小时均超过了5,000小时,已实现24小时连续运行,且与电网完全兼容,不存在任何并网难题,可实现全部发电量实时上网,并具有承担调峰机组的潜在能力。
光热发电的大规模产业化技术形式主要有塔式系统和槽式系统,首航节能均已完全掌握其各项关键核心技术。
塔式系统具有吸热储热一体化、储热成本低、热传递路程短、热损耗小、聚光比高、发电蒸汽参数较高等特点,规模化发展后经济效益明显,相比槽式系统,更适合中国西部地区的气候环境。但塔式系统在结构上比槽式系统更复杂,技术难度更大。
塔式系统的主要技术难点体现在系统总体优化设计及高效集成、高精度低成本的聚光场系统、高温高可靠性的吸热系统、高温低成本的储热系统、高效多工况的常规岛系统等。
敦煌是我国太阳能利用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当地不仅光照充足,气候合适,而且还有广阔的戈壁滩可用于大规模的光热电站建设。敦煌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数年前便已做了较全面的光热发电及其结合供热的产业规划。当地政府可为光热发电提供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总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光热发电前景广阔,首航光热如能达到预期目的,将会成为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4、存在的风险:
(1)技术风险:
A:产品规模化生产的质量控制:占电站投资比例最大最核心的聚光系统和吸热系统将完全由首航节能自主设计及生产制造。虽然首航节能具有制造电厂设备-空冷系统的经验,但光热发电产品和空冷系统不同,大规模生产需要做好质量控制。同时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还会有一些小的技术难题需要克服。
B:电站系统级的商业化运行经验有待积累: 本项目将是国内首座、全球第三座建成的商业化运行熔盐塔式电站,公司目前尚无运行经验,公司团队将继续深入研究商业化电站的运行特性,制定合适的操作规程,引进相关人才,规避运行风险。
(2)经济风险:
A:电价政策风险:如果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较低,将造成光热发电企业收益下降。但从国家鼓励新能源发电的角度出发,国家初期确定的光热发电上网电价不会过低。
B:建造成本比预期高:由于物价上涨或项目延期等因素,会造成投资比预期高,使公司收益下降。
C:资金风险:光热电站投资较大,如果不能顺利取得银行贷款或贷款利息较高,将造成项目延期或收益降低。
D:税收政策风险:目前风电享受所缴增值税50%返还的优惠政策,光伏发电亦将享受该政策。如果光热发电不能享受此政策或此政策出台时间较晚,将使公司收益下降。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将本着完善技术,积累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等措施减少风险。
投资成立光热运营全资子公司,对首航节能即充满机遇又充满挑战。首航节能将积极推进,分步实施以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3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12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辅机简冷系统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两台(套)“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工程辅机简冷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采购方: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金峰;
3、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4、经营范围:发电;电量销售;发电机组的调试和维修;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
5、住 所:哈密市建设西路68号;
6、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一家国有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2×660MW发电机组工程辅机简冷系统;
2、合同金额(含税):¥36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贰拾伍万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签订时间:2013年6月12日;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起止。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供方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具体交付进度根据技术联络会确定时间。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119315万元的0.03%,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履行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3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近日,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gansubidding.com/)中标公示栏信息显示“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第十二标段间冷塔(数量:1台),中标人为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些投资者看到该公示后向公司询问该项目合同金额和合同签订情况。针对该项目现公告如下:
截止公告日,该项目技术协议已签署完毕,商务合同已谈判完毕。合同金额确定为8999万元,商务合同正在履行签字盖章程序。
二、中标公示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该项目公司合同谈判不含税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的0.075%。由于该项目合同尚未签订,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的影响不能确定。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处于合同谈判签订期。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3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10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内蒙古庆华集团额济纳旗2×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间接空冷系统商务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江苏鑫诺热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两台(套)“内蒙古庆华集团额济纳旗2×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间接空冷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采购方: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小华;
3、注册资本:12800万元整;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总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锅炉安装,改造壹级。压力管道安装壹级,凭资格证书承包境外设备安装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5、住 所:溧阳市溧城清溪路51号;
6、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一家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2×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间接空冷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2、合同金额(含税):¥42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签订时间:2013年6月10日;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起止。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供方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具体交付进度根据技术联络会确定时间。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119315万元的0.036%,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履行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