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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3-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临2013—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2013年5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详见201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标的资产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制药”)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完成。自此,扬州制药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工商变更情况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扬州制药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000000004059),本公司持有扬州制药100%股权。

      公司向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发行的4600189股股份尚未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联环药业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目前,相关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联环药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4600189股股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联环药业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等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过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