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 2013年付息公告
  •  
    2013年6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8版:信息披露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 2013年付息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3-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临2013-26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人员于2013年6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陈夏英、阮光寅、陈海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全文内容如下:

      经查,陈夏英、阮光寅、陈海军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以下行为:

      一、陈夏英、阮光寅控制的山下湖珍珠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山下湖国际珠宝有限公司从事珍珠贸易业务,2007年至今累计营业收入4042.67万港元,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违背了两人于2007年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二、阮光寅的配偶何爱娟于2008年任亿永国际珠宝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2008年至2013年4月底公司对亿永国际珠宝有限公司累计实现销售收入7783.86万元。

      三、陈夏英任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2007年10月陈海军负责公司购买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所属商铺事宜,发生关联交易,成交金额1041.44万元。

      上述行为发生后,陈夏英、阮光寅、陈海军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说明,造成其信息披露失实。

      陈夏英、阮光寅、陈海军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现要求陈夏英、阮光寅、陈海军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13年6月18日上午10时到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