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和整体改制通知的公告
  •  
    2013年6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0版:信息披露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和整体改制通知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3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启邦有限公司(Thales Training And Simulation Limited)谈判及签署购机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6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意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3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

      意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就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事宜与泰雷兹培训公司(THALES TRAINING AND SIMULATION LIMITED)及香港启邦有限公司(FIRST STATE LIMITED,以下简称“启邦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于近期签订购买意向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购买泰雷兹培训公司制造的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及其附属设备总计价格不超过1,000万欧元。交易双方约定于2013年6月18日在法国巴黎国际航空航天展览会期间签署正式购买合同。

      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启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启邦有限公司(FIRST STATE LIMITED)注册于香港(注册号:36449892),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一号勤达中心九楼一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小弟,注册资本一千万港元,年均销售收入二亿八千万港元,是一家在高科技电子领域里的国际贸易公司,十八年来参与了众多国家重大项目的引进工作。

      启邦公司为泰雷兹培训公司在中国独家授权的销售公司。

      启邦公司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购买1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及其附属设备,合同价款总计不超过1,000万欧元。

      2、设备款支付条件:

      1)此合同签署30天内,收到启邦公司预付款保函后,公司支付对方合同价20%的设备款;

      2)合同签署9个月内,整套设备经生产厂商验收及发运后,公司支付启邦公司合同价40%的设备款;

      3)整套设备在安装并完成在买方场地验收和标定取证工作后,公司支付启邦公司合同价35%的设备款;

      4)整套设备在质保期(安装后24个月)之后,本公司支付启邦公司合同价5%的设备款。

      四、合同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航空技术研发制造、航空培训和航空维修,其中航空培训业务主要集中在空客系列和波音系列机型。根据《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及《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直升机产业被列入国家战略新型产业,根据2011年11月国家空管委官方披露,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扩大至整个东北和中南地区以及唐山等6个城市分区,到2015年低空开放将在全国推开。低空开放后,预期政府部门及个人采购直升机的数量将保持持续增长,为直升机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直升机航空培训服务市场将逐步打开。

      EC-135型直升机是一种多用途直升机,其飞行模拟机能够满足多种飞行训练需求,适应面广,训练效率高。此次本公司通过与启邦公司签订购买设备意向合同并约定近期签署正式合同,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高起点介入通用航空培训市场,有利于本公司抓住国内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历史机遇,在国内航空培训市场将逐步扩大并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购买EC-135型直升机模拟机将持续提高公司在民用及通用培训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在业内细分领域的优势地位。

      该合同所新购买的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航空培训服务领域的业务结构,完成公司在航空培训领域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布局,项目正式实施后有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量,并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巩固行业地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公司与出售方启邦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出售方未发生购销业务,因此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营业务也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出售方形成依赖。

      因本项目投资周期长,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国家政策及市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难以准确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按合同约定,若在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上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竭尽全力妥善和解。若没有达成和解,双方同意根据国际商会“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条例和解。若争议在依照上述规则填写“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请求后两个月内未解决,则争议按照“国际商会调节与仲裁条例”,由三名指定公断人在瑞士日内瓦最终解决。若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本公司诉求是否能够得到仲裁机构支持存在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6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楠、宋朝晖、成义如、徐晓聚就本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航空培训市场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拓展在通用航空培训领域的市场份额,完善公司航空培训业务结构,通过借鉴公司目前在空客系列、波音系列机型的航空培训的成熟业务经验,项目实施后预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购买EC-135型直升机模拟机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购买EC-135型直升机飞行模拟机。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于2013年6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七、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