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安徽监管局
针对个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针对个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3-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方兴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临2013-031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安徽监管局
针对个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陈阿琴、王永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3号及《关于对关长文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2013]4号,决定书指出:公司用总额5.8亿元的募集资金分别于2013年4月15日、4月23日签约购买两种理财产品,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长关长文在上述违规行为中,擅自要求和批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且不履行董事重大事件报告义务,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安徽监管局决定:认定关长文为不适当人选,在公司做出免除其董事长、董事职务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阿琴签批购买了4月15日的理财产品,副总经理王永和签批购买了4月23日的理财产品,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对知悉的重大事件没有履行向董事会报告义务,对陈阿琴、王永和予以警示,提醒陈阿琴、王永和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应尽义务,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