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3-02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047,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983 | 周晓峰 |
| 2 | 08*****363 |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
| 3 | 08*****364 |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咨询机构:
1、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1160号
2、 咨询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3、 咨询电话:021-68948127
4、 传真电话:021-6894222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