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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上证法治论坛”有奖征文暨《证券法苑》第九卷征稿启事
    2013-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5年《证券法》修订以来,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迅速扩大,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质量逐步提升,市场运作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稳步增强,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证券法》于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引导、支持、规范和保障作用。但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已经7年有余,其不适应市场创新发展的滞后性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完成这些目标和任务需要《证券法》予以积极回应,通过再次修订实现“升级换代”。近年来,有关各方对再次修订《证券法》的共识不断增加,研究逐步深入,修法的条件和时机越来越成熟。

      为了深化相关制度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以 “适应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打造中国《证券法》的升级版”为主题联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第四届“上证法治论坛”。论坛现面向海内外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诚征佳作,届时将组织优秀论文评奖,并在《证券法苑》第九卷(预计2013年11月出版)刊出。向第四届“上证法治论坛”投稿亦视为向《证券法苑》第九卷投稿。现就征稿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稿范围

      来稿应围绕“适应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打造中国《证券法》的升级版”的主题进行研究。

      参考选题如下(可不受此限):

      1.境外资本市场立法动态及其对我国《证券法》修改的借鉴意义;

      2.《证券法》的调整范围与《证券法》的功能定位;

      3.证券衍生品种的法律规制及与《证券法》、《期货法》立法的关系;

      4.证券发行制度(含再融资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反思与展望;

      5.证券非公开发行的法律规制;

      6.交易技术发展(ECN、ATS、程序交易、高频交易、暗池交易等)对传统证券交易制度的挑战与应对;

      7.“新三板”、证券公司柜台交易的发展与场外市场基本制度构建;

      8.多层次资本市场与转板制度;

      9.债券市场发展与债券法律制度的完善;

      10.证券行业创新、综合经营与证券业监管制度的完善;

      11.优先股法律制度的构建;

      12.各国证监会的性质、定位与监管职权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13.资本市场创新发展与证券监管体制的完善;

      14.我国引入证券行政和解制度的法律争点与解决途径;

      15.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基本法律制度的构建;

      16.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与证券跨境监管;

      17.无纸化证券的相关法律制度构建;

      18.《证券法》上法律责任制度的内容完善与体系重建。

      二、截稿时间

      2013年9月底。

      三、投稿要求

      1.论文应当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尤其欢迎贴近市场脉搏、具有学术深度和实践应用价值的文章。稿件篇幅以一万字左右为宜,特别优秀稿件不受此限。

      2.投稿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zqfy@sse.com.cn(建议投稿后电话确认)。所有投稿应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要求(见《证券法苑》图书、上交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研究出版”栏目)。

      3.《证券法苑》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证券法苑》所刊文章,均不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观点,文责由作者自负。除作者特别说明外,其文章均为其个人观点,与其所在单位、职务无关。

      4.向《证券法苑》投稿即视为授权本刊将稿件纳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以及本刊确定的其他学术资源数据库,本刊支付给作者的稿酬已包含上述数据库著作权使用费。如有异议,请在来稿时注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5.联系人:武俊桥 电话:021-68805400;

      徐 俊 电话:021-68809737。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