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3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7日下午2: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德华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51,4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6,985,385股的29.1857%。副董事长郑德华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谭昆仑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51,414股,其中赞成票98,351,4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投资设立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51,414股,其中赞成票98,351,4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谭昆仑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