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3-038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于2013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投资项目贷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改善和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投资能力,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15,000万元。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贷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
贷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贷款项目名称: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生产规模18万吨的钢结构加工基地,包括车间厂房、喷涂车间、办公及生活等配套设施;
项目贷款期限:8年(含宽限期2年);
项目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本合同项下第一笔借款的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信用结构: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合法享有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街两宗工业用地共13.08万平方米自有土地(兵十二师国用(2012)第12800190号及兵十二师国用(2012)第12800191号)、地上在建工程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房产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工业土地1.44万平方米自有土地 (乌国用(2008)第0024967号)及地上1栋工业厂房作抵押担保。
备查文件:1、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