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中农资源 编号:临2013-022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垦公司”、“被告”)上报的关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公司”、“原告”)诉华垦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的情况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3年5月,中轻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称:原告多次委托被告从LNM MARKETING FZE公司(以下简称“卡钢”)代理进口马口铁,根据双方签署的《代理进口协议》,每一批货物在原告收货后,卡钢会返还给原告一部分运费补贴,双方约定由被告协助原告退至原告指定帐户。在实际履行中,卡钢直接将运费补贴退还至被告帐户,再由被告退还给原告,同时卡钢提供退还的运费补贴清单供原告核对和结汇。2004年—2005年期间,共有30个协议项下的运费补贴原告未收到,因此,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 被告返还原告运费补贴人民币2,157,231元(含利息);
2、 诉讼费用被告承担。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向华垦公司发出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预计该案可能会对公司今年的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尚不确定。华垦公司正在查阅有关资料,准备相关材料,做好应诉的准备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