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3-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的减持股份通知,自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17日,星星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5,350,250股的1.33%。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星星集团 | 大宗交易 | 2013年6月14 日 | 20.19 | 200 | 0.53% |
大宗交易 | 2013年6月17 日 | 20.19 | 300 | 0.80% | |
合 计 | 20.19 | 500 | 1.33% |
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星星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10,647 | 28.37% | 10,147 | 27.0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47 | 26.77% | 9,547 | 25.4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 | 1.60% | 600 | 1.6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星星集团拥有公司股份10,1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