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星光电委托贷款获得豁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星光电委托贷款获得豁免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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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液晶面板作为液晶电视最关键的核心部件,对于传统电视机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绿色、节能平板电视的推广普及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将平板显示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了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06年至2020年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纲要”中最重要发展项目之一。2009年国务院批准印发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将发展TFT-LCD产业列入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2009年11月,本公司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超公司”)在深圳合作投资建设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华星光电项目”)。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第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合作方深超公司主要代表深圳市政府,作为扶持集成电路及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发展的运作载体。华星光电项目总投资额高达245亿元人民币。鉴于该项目投资额巨大、技术难度高、还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周期波动性,特别是作为新建项目,前期的折旧成本将明显高于已经运行多年的国外同类企业。为了鼓励企业参与投资和建设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深圳市政府在项目确定的同时出台了配套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其中委贷豁免是最重要的支持承诺之一。
根据深圳市政府项目优惠政策及本公司与深超公司签署的《关于共同投资建设第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的合作协议》,深超公司为华星光电项目建设提供不超过54.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在项目二期量产后连续3个月达到月投入玻璃基板9万片时,经专业机构对实际产能进行评估后,由深超公司报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对该笔委托贷款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
截止2013年6月14日,华星光电累计收到深超公司用于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项目建设的委托贷款510,092.22万元人民币,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产能评估报告,华星光电已达到项目优惠政策所要求的产能条件。
2013年6月14日,华星光电收到深超公司发来的《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华星光电委托贷款豁免事宜的通知》,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生产线产能评估报告以及深超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合资建设华星光电项目的合作协议和深超公司与华星光电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深超公司同意豁免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项目510,092.22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并将配合华星光电办理抵押解除等相关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华星光电获得的委托贷款豁免,实质上是深超公司代政府履行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和有条件的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该笔委托贷款豁免属于一项政府补助。经公司与审计机构沟通确认,该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以上事项将对华星光电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预计将增加华星光电2013年收益约3.8亿元(自2013年6月14日起计算),具体金额尚需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时最终确定。鉴于本公司已经签约收购深超公司在华星光电的30%股权(详见本公司2013年5月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部分股权收购完成后,以上事项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将按照85%计入合并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已经与审计机构达成一致,公司将尽快披露审计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华星光电委托贷款豁免事宜的通知》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