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
1年内将获子公司3亿分红
1年内将获子公司3亿分红
2013-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陈捷 ○编辑 全泽源
宏发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将在2014年6月30日前获得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宏发”)3亿元现金股利,用于弥补宏发股份累计亏损的2.91亿元,这样,宏发股份将通过上述措施一次性恢复了分红能力。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拟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采取措施恢复分红能力。一方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原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标准和比例。另一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拟在2014年6月30日前按分配时点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0000万元,其中宏发股份将获得3亿元,用于以弥补公司累计亏损。根据宏发股份2012年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1亿元,因此,宏发股份将通过上述措施一次性恢复公司的分红能力。
自2012年10月,厦门宏发成功重组原ST力阳并注入优质资产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各类继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司目前已经是全球主要的继电器供应商,近年来更是在汽车继电器、电力磁保磁继电器以及新能源汽车高压直流继电器等高端领域取得良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