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3-023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18日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年6月18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中国北车大厦1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 人数 (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 12 | 6,928,657,859 | 67.1378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 65 | 68,153,275 | 0.6604 |
合计 | 77 | 6,996,811,134 | 67.7982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崔殿国先生主持。除职工董事林万里先生和监事朱三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 | 票数(%)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一、《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967,796,268 (99.5853%) | 503,250 (0.0072%) | 28,511,616 (0.4075%) |
2 | 二、《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967,693,668 (99.5838%) | 381,250 (0.0054%) | 28,736,216 (0.4108%) |
3 | 三、《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967,796,268 (99.5853%) | 503,250 (0.0072%) | 28,511,616 (0.4075%) |
4 | 四、《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967,775,468 (99.5850%) | 399,050 (0.0057%) | 28,636,616 (0.4093%) |
5 | 五、《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967,810,068 (99.5855%) | 506,250 (0.0072%) | 28,494,816 (0.4073%) |
6 | 六、《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82,169,194 (73.8356%) | 378,250 (0.3399%) | 28,739,216 (25.8245%) |
7 | 七、《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6,967,685,443 (99.5837%) | 503,250 (0.0072%) | 28,622,441 (0.4091%) |
8 | 八、《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6,957,284,236 (99.4351%) | 10,787,682 (0.1542%) | 28,739,216 (0.4107%) |
9 | 九、《关于续聘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12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6,967,693,668 (99.5838%) | 378,250 (0.0054%) | 28,739,216 (0.4108%) |
10 | 十、《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2012 年度薪酬的议案》 | 6,967,672,868 (99.5835%) | 399,050 (0.0057%) | 28,739,216 (0.4108%) |
11 | 十一、《关于聘任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审计报酬 的议案》 | 6,967,693,668 (99.5838%) | 503,250 (0.0072%) | 28,614,216 (0.4090%) |
上述议案审议表中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和北京北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885,524,474股的股份,两方已在该项议案表决过程中予以回避。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森律师、孙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299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公告编号:临2013-024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职工董事林万里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执行董事奚国华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6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职工董事林万里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执行董事奚国华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殿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定向增资”方式实施资源整合业务重组股权设置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452,800,000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3.5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肥北车轨道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肥北车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合肥北车轨道装备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装备接车、维修、保养、现场调试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管理办法的议案》
1.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南方总部和投资设立中国北车(南方)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南方总部并投资设立中国北车(南方)有限公司。中国北车(南方)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经营范围为铁路机车车辆(含动车组)、城市轨道车辆、工程机械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相关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服务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