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湘江流域
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簿记建档结果公告
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簿记建档结果公告
2013-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1019号文件核准,2013年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工作已于2013 年6 月18日结束。
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其中Shibor 基准利率为《2013年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最终发行总规模为16亿元,基本利差确定为1.80%,票面年利率为6.20%。
特此公告。
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6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