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2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10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用凉滩电站资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支行申请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为叁年,具体贷款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后续单项借款合同确定。本次申请贷款后,未超过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母公司2013年度最高银行贷款规模。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公告》(临201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2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支行(以下简称“广安农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确定实际贷款金额),公司将用凉滩电站资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公司申请本次贷款后,未超过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母公司2013年度最高银行贷款规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用凉滩电站作为抵押物向广安农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抵押和贷款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