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3-0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马震亚董事、庄毓敏、杨瑞龙、韩晓梅独立董事通过电话方式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吴永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董事长吴永敏先生提名,聘任公司副总裁李齐兵先生为合规总监,待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正式任职。李齐兵先生出任公司合规总监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纯女士不再代行合规总监职责。
此前,公司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已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李齐兵先生为合规总监。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企业团体年金保险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3-0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通知,依据国发集团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签署的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予以质押,上述质押已于2013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国发集团持有本公司604,407,4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包括上述质押已累计质押24,404万股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0.3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20%。
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0日
附:李齐兵先生简历
李齐兵 先生 中国国籍
1966年9月出生;学士,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8年8月至2000年10月在南京市审计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在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员办事处稽查处任主任科员。2002年9月至2010年5月在江苏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历任副处长、处长。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在国发集团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