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3-03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于明德和独立董事刘洪、张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在公司输液制剂的生产、技术创新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谭鸿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保持一致。(其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的提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谭鸿波先生的年度报酬为60万元。
2、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设立地点及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在上海出资设立“上海科伦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注册为准),但随着科伦药业研究院研发方向的调整,公司在创新小分子、新型制剂及生物技术领域将迅速发展,对高端人才和技术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对上海张江和苏州工业园区进行了充分调研和比较,认为苏州医药信息畅通、人才群聚、科研机构云集、国外先进科技交流频繁,特别是生活成本较上海低廉,更利于吸引人才。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启动资金、人才引进、房租补贴等方面对科伦药业制定了优惠的入驻政策。鉴于此,公司同意由原在上海出资设立的“上海科伦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变更为在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园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科伦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药研”);同时,为充分享受园区优惠政策,注册资金由原500万元调整增至2,000万元。苏州药研将在产品开发、技术合作、高端人才引进上获得新的突破,加快品种研发进程。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完成苏州药研的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9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谭鸿波先生简历
谭鸿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新都基地总经理,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无党派。曾任职于成轴集团公司轴承检测西南分中心,从事技术管理工作;1996年起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2006年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基地总经理;成都市新都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01年荣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颁发“成都市新都区科技进步特等奖”,2002年荣获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发“成都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06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 2011年荣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成都市科技进步特等奖”。
谭鸿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