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上证面对面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专 版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3年6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A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54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国通 证券代码:600444 公告编号:2013-026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点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许强先生主持。

      7、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部分列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孙艺茹和李婷婷两位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上述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交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孙艺茹和李婷婷两位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国通管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