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3-02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公司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签署了《绿心飞龙湖生态区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合作宗旨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根据浙江省出台《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谋求企业和地方产业发展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双方事业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有意向积极参与投资的项目有:
1、内环南路(路桥段)。该工程是绿心生态区规划的城市快速通道,道路全长约为7252米,东起台州大道、西至横山隧道,工程投资概算约为8.2亿。
2、国宾馆。该工程位于飞龙湖北侧,项目用地面积约为63.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3、万象新天地(休闲综合体)。该工程位于飞龙湖桐江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8.3亿元人民币。
4、湖滨度假酒店。该工程位于飞龙湖桐江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为85.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6.6亿元人民币。
以上项目总投资约28.1亿元人民币。
(二)政府支持
1、区政府将积极支持本公司在绿心飞龙湖生态区的各类投资项目,并在项目前期报批方面尽可能简化程序,在政策扶持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2、区政府在推出绿心飞龙湖生态区的开发项目时,可优先推荐给本公司。具体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包括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标、BT模式等方式。
(三)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将先进的项目运作模式、工程管理技术用于项目建设,在区政府要求的开发周期内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公司承诺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保障等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
3、公司承诺在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规范。
三、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签署的是意向投资协议,是区政府与公司至今已进行沟通内容的确认,并表明今后继续进行沟通的意向。
2、本意向投资协议原则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意向协议签订之后,涉及有关意向项目的具体事宜将由区政府与公司进一步磋商,在各方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批批准后签署正式协议。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绿心飞龙湖生态区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协议》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