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3-031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型、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3年6月21日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10 时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立人科技园A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斌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77,696,040股,占公司总股本243,808,438股的31.8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公司决定将中文名称由“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ops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GuangYuYuan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Co.,Ltd.”(以上名称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因公司办公地址、名称等相关事项发生了变更,故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第4条、第5条、第6条、第11条、第12条、第19条、第44条、第107条、第125条、第197条相应进行修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投票选举,张斌、杨红飞、傅淑红、郑延莉、王从庆、徐智麟、李文浩、师萍、殷仲民、石磊、李秉祥等十一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师萍、殷仲民、石磊、李秉祥为独立董事。
张斌,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杨红飞,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傅淑红,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郑延莉,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王从庆,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徐智麟,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李文浩,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师萍,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殷仲民,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石磊,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李秉祥,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投票选举,王定珠、张正治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张懿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王定珠,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张正治,同意股份为77,696,0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已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冯玫律师、张圣怀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3-032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型、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办公地址、名称等相关事项发生了变更,公司现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Tops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现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YuYuan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Co.,Ltd.
二、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西宁经济开发区金桥路38号。
邮政编码:811300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经济开发区金桥路38号。
邮政编码:810007
三、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捌拾万捌仟肆佰叁拾捌元整(RMB243,808,438)。
持股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股份 合计 | 1 | 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 54,048,265 | 22.17% |
| 2 | 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580,000 | 14.59% | |
| 3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19,315,495 | 7.92% | |
| 4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240,000 | 3.79% | |
| 5 | 中色(南海)恒达发展公司 | 8,456,000 | 3.47% | |
| 6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7,560,000 | 3.10% | |
| 7 | 镇江市环宇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230,657 | 1.74% | |
| 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80,000 | 1.55% | |
| 9 | 青岛丽派木业有限公司 | 2,800,000 | 1.15% | |
| 10 | 海南合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00,000 | 1.15% | |
| 11 | 陕西肖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800,000 | 1.15% | |
| 12 | 上海燊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2,800,000 | 1.15% | |
| 13 | 蚌埠市中科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 | 0.86% | |
| 14 | 海南品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980,000 | 0.40%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56,490,417 | 64.19%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87,318,021 | 31.81% | ||
| 股份总额 | 243,808,438 | 100.00% | ||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捌拾万捌仟肆佰叁拾捌元整(RMB243,808,438)。
四、原章程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现修改为: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五、原章程第十二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公司的科技创新优势,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科技含量,创建公司在西部地区的科技公司形象,最终成为国际知名的大型高科技生物制药公司。
现修改为:第十二条 公司宗旨:以创新和传承国药文化,造福中国人民健康事业为使命,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中药制造销售和中医药文化传承领域的领先企业。
六、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亿捌仟陆佰捌拾捌万陆仟玖佰陆拾(186,886,96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壹亿捌仟陆佰捌拾捌万陆仟玖佰陆拾(186,886,960)股,其中:法人股为壹亿叁仟柒佰叁拾捌万陆仟玖佰陆拾股(137,386,960股),占总股本的73.51%,社会公众股为肆仟玖佰伍拾万股(49,500,000股),占总股本的26.49%。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贰亿肆仟叁佰捌拾万捌仟肆佰叁拾捌(243,808,43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贰亿肆仟叁佰捌拾万捌仟肆佰叁拾捌(243,808,438)股,无其他种类股。
七、原章程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办公地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东盛大厦。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二)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四)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现修改为: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办公所在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二)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四)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八、原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九、原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
公司设副总裁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
公司总裁、副总裁、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十、原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现修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3-033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型、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以传真加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3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成员的议案;
经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张斌、石磊、殷仲民,其中石磊为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殷仲民、师萍、张斌,其中殷仲民为召集人;
3、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张斌、杨红飞、石磊、李秉祥、殷仲民,其中张斌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师萍、李秉祥、傅淑红,其中李秉祥为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张斌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杨红飞先生为公司总裁(简介附后),任期至2016年6月20日。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杨红飞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佩义先生、熊光女士为副总裁、傅淑红女士为财务总监、郑延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柳花兰女士为政府事务总监,任期至2016年6月20日(简介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因此,本人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葛雪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介附后)。
六、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临2013-034号公告)
会议同意卢强出资1200万元对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单方面进行增资,以持有其59.7%的股权。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人员简介
1、杨红飞先生简介
杨红飞,出生于1968年9月,中共党员,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在读,曾任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董事等,现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以及陕西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杨红飞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2、王佩义先生简介
王佩义,出生于1962年11月,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执业药师、工程师,曾任西北二合成水杨酸分厂技术厂长、厂长,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经销公司总经理等,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裁等,现任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佩义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3、熊光女士简介
熊光,出生于1955年12月,中共党员,曾任西安双鹤医药有限公司监察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副总裁。
熊光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4、傅淑红女士简介
傅淑红,出生于1970年8月,陕西财经学院毕业,本科学历,曾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傅淑红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5、郑延莉女士简介
郑延莉,出生于1975年1月,中共党员,陕西工商学院毕业,大专学历,现就读于西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郑延莉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6、柳花兰女士简介
柳花兰,出生于1974年9月,大学本科,曾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政府事务部专项经理、副部长、部长,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部长、政府事务总监。
柳花兰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7、葛雪茹女士简介
葛雪茹,出生于1980年8月,西安石油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在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主管。
葛雪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3-034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型、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3年6月2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医药”)与卢强签署了《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依据协议的约定,卢强将出资1200万元对东盛友邦进行增资,以持有其59.7%的股权。
● 公司及东盛医药均放弃了同等条件下的增资权。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盛友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医药”)与卢强签署了《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依据协议的约定,卢强将出资1200万元对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友邦”)进行增资,以持有其59.7%的股权。截至2013年3月31日,东盛友邦净资产为-1374万元
(二)本次交易经2013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已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提供了相关资料,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交易定价:本次交易以万隆(上海)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评估机构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与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实施本方案。
(三)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卢强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姓名:卢强
性别:男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3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近三年一直从事于医药行业,任河北天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二)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
卢强无控制的企业。
(三)与公司相关关系的说明
卢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东盛友邦基本情况
(一)交易内容
1、交易内容:对东盛友邦进行增资扩股。
2、东盛友邦股权权属状况说明:因公司与债权人存在借款债务纠纷,公司持有的东盛友邦股权存在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具体如下:
| 序号 | 债权人 | 原贷款银行 | 冻结机关 |
| 1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 | 西安市中级 人民法院 |
| 2 | 西安商业银行碑林支行(互助路支行) |
(二)东盛友邦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
注册资本:81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9月26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液、硬胶囊剂、煎膏剂生产、销售。农副产品和粮食收购。
股东及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77% |
| 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23% |
2、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公司及东盛医药均放弃了同等条件下的增资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3636.47 | 3708.74 |
| 负债总额 | 5010.46 | 4966.60 |
| 股东权益 | -1374.00 | -1257.86 |
| 2013年1-3月 | 2012年度 | |
| 营业收入 | 403.27 | 1645.19 |
| 净利润 | -116.13 | -390.6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8.98 | -355.49 |
4、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 会计期间 | 审计机构名称 | 审计报告编号 |
| 2012年度 |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013)中磊(审C字)第0714号 |
| 2013年第一季度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利安达审字[2013]第A3177号 |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
3、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继续使用假设:是指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单位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后,将按其现行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外部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定被评估单位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被评估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6)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评估前后的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 流动资产 | 1,419.46 | 1,518.71 | 99.25 | 6.99% |
| 非流动资产 | 2,217.01 | 4,086.09 | 1,869.08 | 84.31% |
| 固定资产 | 1,840.76 | 2,531.16 | 690.40 | 37.51% |
| 无形资产 | 376.25 | 1,554.93 | 1,178.68 | 313.27% |
| 资产总计 | 3,636.47 | 5,604.80 | 1,968.33 | 54.13% |
| 流动负债 | 5,010.46 | 4,997.32 | -13.14 | -0.26% |
| 负债合计 | 5,010.46 | 4,997.32 | -13.14 | -0.26%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373.99 | 607.48 | 1,981.47 | 144.21% |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甲方一、甲方二合称)
甲方一: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卢强
2、投资数额、作价依据、追加投资及债务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以1200万元对东盛友邦进行增资,持有东盛友邦59.70%的股权,全部以货币方式认购,甲方自愿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盛友邦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2010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卢强 | 1200 | 59.70% |
| 2 |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0 | 39.80% |
| 3 | 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 | 0.50% |
| 合计 | 2010 | 100% |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万隆(上海)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3)第1100号《评估报告》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乙方出资1200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每一出资份额的价格为1元。
(3)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的3日内,东盛友邦应归还甲方二600万元欠款,并应支付至甲方二指定账户。
(4)东盛友邦对甲方二的欠款2427.57万元,在扣除本条第3项的还款数额后,其他款项应自东盛友邦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开始计息,并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连本带息归还完毕。
(5)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保证东盛友邦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不少于4000万元。具体资本以工厂异地改造需求为准。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本次增资的出资权,在增资完成后,有权按照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款汇入东盛友邦账户。
(3)乙方增资款汇入东盛友邦账户后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助并督促东盛友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股东换发新的出资证明书。
(4)乙方保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盛友邦的实收资本不少于4000万元。
(5)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具备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实际损失的赔偿。
5、协议的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履行完毕相应审核、审批程序后生效。
(2)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各方均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① 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② 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并已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③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二)履约能力
根据双方的协议安排以及对卢强财务状况的了解,卢强有能力支付本次增资款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以中兴广誉远国药公司、创新传承广誉远国药文化、造福人民健康事业为使命,将打造养生精品中药、打造经典国药事业单元,打造高尚养生酒和其他健康养生产品事业单元,打造优秀普药事业单元作为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故公司对现有医药产业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决定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加速东盛友邦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实现东盛友邦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盛友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13]第A3177号《审计报告》;
5、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3)第1100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3-035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型、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以邮件、传真加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王定珠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一致选举王定珠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