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2013-016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6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时间:2013年6月19-20日,会议方式:通讯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3-017号《关于投资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3-018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3-017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
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家港发电公司”);
●投资金额:26,866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此项投资所涉股权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尚有不确定性;陈家港发电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电力需求变化、煤价波动、企业运营效率、电力行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受让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集团”)持有的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家港发电公司”)20%股权(详见公司2013年1月8日《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为加快股权转让审批,江苏国信集团改将上述股权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1万元。悦达集团同意以其受让原价将上述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见本公司2013年6月18日《关于受让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按照20%股权与其他两方股东同比例将陈家港发电公司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加到133,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26,315万元。公司两次计对陈家港发电公司20%股权投资26,866万元。
公司受让陈家港发电公司20%股权及对其增资所需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以551万元经由悦达集团受让陈家港发电公司20%股权属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同意。公司对陈家港发电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对陈家港发电公司投资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陈家港发电公司的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陈家港发电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城南大道北侧,法定代表人夏利。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热力、电力设备维护,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培训。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6日,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能源公司”)持有55%股份,江苏国信集团持有45%股份(本公司受让20%股权前的股权结构)。
2、项目情况。陈家港发电公司按两期规划,分别为2台66万千瓦和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项目总投资66.7亿元(最终以经审计批准的竣工决算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133,574万元,全部用于2台66万千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建设,并且分别于2011年8月、12月建成投产。该工程项目亦已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66万千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属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技术先进可靠。工程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控装置,并预留进一步提高脱硝效率装置空间,各项排放指标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3、经营和财务状况。
2012年,陈家港发电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2012年 |
总资产 | 7,070,115,949.55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 -307,533,789.59 |
营业收入 | 2,018,517,587.20 |
净利润 | -100,933,444.05 |
陈家港发电公司尚处投产初期。由于初期注册资本金未到位,财务费用较高,导致2012年经营业绩为亏损。2013年,该公司预算实现营业收入292672万元,同比增长45%,公司将实现盈利,经营业绩将有较大提升。
三、公司对陈家港发电公司投资的主要内容
江苏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陈家港发电公司20%股权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悦达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1万元。悦达集团同意以其受让原价将上述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陈家港发电公司20%的股权,江苏国信集团持有25%的股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的股权。
近期,陈家港发电公司一期项目的注册资本拟由2,000万元增加到133,574万元。鉴于目前江苏国信集团将其中的20%股权经由悦达集团协议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按此比例应增加出资26,315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自有资金26,315万元和其他股东同比例参与陈家港发电公司增资;增资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增资时间根据股东各方的约定尽快完成。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陈家港发电公司20%的股权,公司累计对该部分股权投资金额为26,8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40.35亿元的6.66%。
四、投资陈家港发电公司对本公司的影响
1、电力市场需求。陈家港发电公司项目是江苏沿海开发规划所列重要项目,用于满足江苏沿海地区电力需求增长,缓解地区供电紧张状况,多余电力还可送入华东电网。江苏经济的稳定增长将带动江苏电网负荷的快速发展,为本项目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燃煤供应和成本。陈家港发电公司一期项目燃煤均由神华能源公司提供,通过神华能源公司自有铁路运到黄骅港装船下水,通过海运至发电公司码头交货,保障了燃煤供应与运输的稳定性。同时,近年来电力行业因煤炭价格下跌,成本下降,整体行业业绩上升,也将为本项目未来带来较好的收益。
3、项目公司管理。陈家港发电公司拥有强大的股东背景,神华能源公司和江苏国信集团均为行业领先企业,企业运营管理规范,资金实力雄厚,有利于该项目长远稳定发展。
4、本公司产业发展。通过与能源行业先进企业合作,有利于促进本公司能源产业的规模化,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1、本公司此项投资所涉股权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尚有不确定性。
2、陈家港发电公司的经营业绩还将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电力需求变化、煤价波动、企业运营效率、电力行业政策等各项因素的制约。
本公司董事会已充分认识到本项投资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已签署之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3-018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709,078,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并送2股。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850,894,494股,增加了141,815,749股。会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送股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新增股份于2013年6月17日上市流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907.8745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89.4494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