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子公司房屋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3-02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子公司房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人民路九号”楼盘的房屋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锡红福置业有限公司“红豆香江豪庭”楼盘的房屋。
●2013年6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房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自然人购买 “人民路九号”及“红豆香江豪庭”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人民路九号”房屋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买方 | 合同面积(平方米) | 合同金额 | 房型 | 备注 |
周向东 | 52.83 | 1950000 | 商铺 | 红豆集团无锡长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合计 | 1950000 |
2、购买无锡红福置业有限公司“红豆香江豪庭”房屋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买方 | 合同面积 | 合同金额 | 房型 | 备注 |
周天袆 | 127.3 | 895639 | 住宅 | 红豆集团无锡长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向东之子 |
刘宏彪 | 86.66 | 599774 | 住宅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王晓军 程 珏 | 120.39 | 818380 | 住宅 | 王晓军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程珏是其妻子 |
孙国祥 葛书瑜 | 127.3 | 895638 | 住宅 | 孙国祥为红豆集团公司远东有限公司总经理,葛书瑜是其外孙女 |
合计 | 3209431 |
公司2013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屋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周向东,男,红豆集团无锡长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天袆,男,红豆集团无锡长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向东之子
刘宏彪,男,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晓军,男,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
程 珏,女,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王晓军之妻
孙国祥,男,红豆集团公司远东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书瑜,女,红豆集团公司远东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国祥之外孙女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人民路九号”项目位于无锡市崇安区锡沪路与江海路交叉路口西南侧,占地面积 96339.6平方米,项目主要为商铺及住宅房,该项目于2011年1月正式动工,于2011年6月开盘预售。
2、“红豆香江豪庭”项目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占地面积92350平方米,项目主要为商铺及住宅房,该项目于2012年8月正式动工,于2012年12月开盘销售。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的交易金额均为实际成交价格,交易价格分别按“人民路九号”、“红豆香江豪庭”楼盘开盘的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人与普通购房人员享受一样的购房政策。关联人将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屋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在集团内的地位,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人具备购买相应房屋的能力,房屋购买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