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总计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8,131,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34 %。公司 7名董事、 2 名监事、 4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78,13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 78,13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78,13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