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3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发布了2013-032号公告,对媒体质疑的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了说明。应上交所要求,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土地承包收入情况出具说明,现将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承包费收入的说明》披露如下:
2012年度,北大荒股份公司共确认土地承包费收入200,763万元,发包土地面积1043万亩,其中:经营田903万亩,对应的土地承包费收入191,078万元,平均每亩承包费212元;基本田140万亩,对应的土地承包费收入9,685万元,平均每亩承包费69元。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垦发〔2005〕18号文件,“基本田”为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田,基本田实行低收费,收费标准根据各农场社会保险费、农业保险费等职工群众自身受益费用确定。
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了解北大荒股份公司关于土地承包费收取的内部控制情况;取得各分公司土地承包标准文件(各分公司2012年1号文);获取各分公司(指北大荒股份公司下属的16家农业分公司,下同)土地承包合同汇总表,并且抽查一定量的合同样本,核实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合同汇总表相符;选取样本,向农户寄发询证函,函证土地承包面积和金额;从土地承包合同汇总表选取样本,追查至农户承包合同,收取货币地租的,进一步追查至分公司收款凭证,收取实物地租的,进一步追查至粮食产品收购结算凭证;根据土地承包面积和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土地承包收入进行重新测算,分析差异原因等。
我们认为,北大荒股份公司2012年农业承包费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北大荒股份公司2012年度农业承包费收入的情况。
上述说明与本公司在2013年6月18日发布的2013-032号公告有一些差异。现说明如下:
1、会计师出具的说明中“基本田”和本公司披露的“身份田”在含义上是一致的,“身份田”为公司内部俗称。
2、会计师出具的说明中“基本田140万亩,对应的土地承包费收入9,685万元,平均每亩承包费69元”和本公司披露的“身份田只代收农工自身受益的“五项”社会保险费和农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不收承包费”有所不同,会计师是从会计处理角度出发,而公司是从业务实质角度描述,二者不存在根本差异。总的20.076亿元承包费收入和发包土地面积与会计师出具的说明一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