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3- 045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23日—2013年6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15:00至2013年6月2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8人,代表股份117,422,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8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08,441,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7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8,980,8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
(3)本次会议除议案七和议案八,公司关联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17,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34,9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反对60,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弃权221,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8,68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反对107,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弃权228,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8,68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反对107,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弃权228,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670,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反对112,0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弃权234,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657,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反对22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弃权133,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670,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反对125,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221,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8,68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反对10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弃权235,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8,68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反对10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弃权235,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68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反对101,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弃权234,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68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反对10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弃权235,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68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反对10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弃权235,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0,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反对60,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23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0,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反对60,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23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关于收购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股权之框架协议》和<关于收购四川天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0,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反对60,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23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收购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之第二阶段股权转让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收购四川天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6,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反对64,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弃权23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121,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64,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23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121,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64,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23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05,9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反对75,1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弃权235,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2月25日及2013年6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案)》等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泽雄、彭丽雅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