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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的提示性公告
    2013-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3年6月24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深信泰丰”(股票代码000034)、新亚制程(002388)、中国重工(601989)、国投新集(601918)、华润三九(000999)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3年6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6月25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折算

      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B份额(150042)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3年6月21日为利鑫A的第4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相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鑫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年6月21日,利鑫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5191元,据此计算的利鑫A的折算比例为1.02005191,折算后,利鑫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利鑫A相应增加至1.02005191份。折算前,利鑫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0,278,223.07份,折算后,利鑫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6,098,855.87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利鑫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3年6月21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利鑫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利鑫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3年6月21日,利鑫A本次开放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274,107,781.00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31,575,419.92份。

      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利鑫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本次利鑫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利鑫A的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将小于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为此,基金管理人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6月24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利鑫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3年6月25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本次利鑫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650,729,310.14份,其中,利鑫A总份额为438,631,216.95份,利鑫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212,098,093.19份,利鑫A与利鑫B的份额配比为2.06805828∶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利鑫A自2013年6月24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利鑫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3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的1.1倍加0.8%进行计算,故:

      利鑫A的年收益率(单利)=1.1×3.0%+0.8%=4.10%

      利鑫A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即利鑫A的年收益率为4.10%。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