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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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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7版)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2293

    网址:www.gsstock.com

    (3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客服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scstock.com

    (3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或称募集期、首次募集期、首次发行期等)为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19日。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基金发售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发售日以及每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具体安排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或通知。

    如遇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十)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认购受理: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销售网点按规定的时间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柜面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购。

    (四)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五)认购限额:投资者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或金额不设上限。

    (六)份额确认: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基金收费模式的分类与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A类份额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C类份额目前不收取认购费用,,将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也可能相应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种类,并可能需计算新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的程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二)认购费率

    1、投资者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万0.60%
    100≤M<300万0.30%
    300≤M<500万0.10%
    M ≥500万1000元/笔

    2、投资者在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申请总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总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6%,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元

    认购净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3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5.50)/1.00=9,945.8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9,945.86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5.5)/1.00=10,005.50份

    2.基金份额、余额的处理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投资者的账户。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首次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已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基金账户号和身份证件。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本基金认购业务)。

    5.请有意在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dcfund.com.cn)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有意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请依照网上交易规则自助完成交易,不详之处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6.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选择在直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3)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最新办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预留印鉴(签名或私章);

    3)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开户,则需要提供:

    ① 代办人最新办理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授受双方亲临投资理财中心签立或经过公证);

    ③ 注册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机构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代理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副本原件(或经发证机关盖章确认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及复印件;

    2)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境内法人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内法人提供);

    6)QFII资格证书(QFII提供);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境内法人提供);

    8)境外法人董事会、董事或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QFII提供);

    9)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10)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如保险或理财产品开立的基金账户户名与托管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户名不一致,需由托管行出具托管账户证明书,证明该银行账户为该产品的托管专用账户);

    11)理财产品应提供相关监管机构对该理财产品的设立批复、备案证明或产品的成立公告;

    12)依法成立的理财产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证明开户办理机构具有代表理财产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托管协议、资产管理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等)之首、末页及相关条款复印件;

    13)资产委托人如依据相关协议内容授权资产保管人(托管银行)和资产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分别办理账户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14)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在填写完整的本申请表左下方空白处加盖公章;

    16)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选择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但需保证所填写的电子文档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6)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2个工作日到直销网点进行确认查询。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事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收款专用账户。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收款专用账户。

    户 名开户行账 号开户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理财中心农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部210101040005771北京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36510188000029157上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216290100100007298上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农行上海分行卢湾支行03492300040003043上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216089226110001上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深圳红荔支行443066041018002247518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行深圳罗湖支行44201507300052506349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811289006810001深圳

    (3)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手续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汇款未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中国工商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一)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

    3.认购基金。

    4.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5.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也可以受理开户及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三)个人客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要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基金交易卡(含牡丹灵通卡普通版、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理财金账户卡、工银财富卡等)。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户口本、警官证等)。

    3.《个人基金业务申请书》。

    (四)个人客户办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基金交易卡(含牡丹灵通卡普通版、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理财金账户卡、工银财富卡等);

    2. 《个人基金业务申请书》。

    (五)个人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需提前在基金交易卡中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基金交易卡(含牡丹灵通卡普通版、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理财金账户卡、工银财富卡等);

    2.《个人基金业务申请书》。

    (六)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中国工商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C.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D.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E. 法人授权委托书;

    F.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须加盖投资者单位公章)。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销基金业务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2)代销银行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销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基金交易卡;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银行交易账户的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代销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

    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归集在本公司于商业银行开立的清算总账户中。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事项

    (一)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募集失败的处理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九、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冰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3.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和上海投资理财中心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瞿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229/39

    (2)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5-106室

    联系人:戴晓燕

    电话:010-85252345/46、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3)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肖利霞

    联系电话:027-85552889

    传真:027-85552860

    4.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网址: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32号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0571-96523、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客服热线:95528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www.shrcb.com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1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传真:010-66045527

    网址:www.txsec.com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8)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337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慕丽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1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2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2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徐方亮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20

    网址:www.cnhbstock.com

    (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4670436

    网址:www.962518.com

    (2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网址:www.xyzq.com.cn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俞会亮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2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0519-88166222、0379-64902266、021-52574550、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0)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3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3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人代表:周晖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邵艳霞

    电话:010-57398063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2293

    网址:www.gsstock.com

    (3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客服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scstock.com

    (3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联系人:李妍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