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9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象屿集团)于 2012年12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997,253股,并公布了增持计划,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象屿建设)拟在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市场行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发布的临2012-032号公告)
2013年6月25日,本公司收到象屿集团关于增持象屿股份股票实施情况的函,现将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97,2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象屿建设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54,243,456股、16,426,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0,669,456股,占公司总股本66.37%。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象屿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承诺,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象屿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增持象屿股份的主体资格;象屿集团本次增持行为合法合规;象屿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象屿集团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