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3-01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428 | 孟庆南 |
2 | 01*****781 | 王丽丽 |
3 | 01*****426 | 孟凡博 |
4 | 01*****299 | 王凯 |
5 | 01*****730 | 黄勇 |
6 | 01*****683 | 熊芳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武汉凡谷电子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汪青、李珍
咨询电话:027-5983 0202
传真电话:027-5983 0204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