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13-013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6月25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已经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同意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新华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尹楚荻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同意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梁健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对梁健新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陈新华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江锡如、王恭敏、龙著华对上述人事任免的提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陈新华女士离任财务总监职务及梁健新先生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符合相关上市公司高管任免规定,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解聘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解聘程序合法有效。尹楚荻女士和陈新华女士作为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符合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两位候选人的提名、聘任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人事任免的相关提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候选人简历:
陈新华,女,44岁。金融学学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客户经理;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兼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尹楚荻,女,46岁。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英国会计师、香港财务策划师。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会计师;广东省广业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审计专员;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恒满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满堂红(中国)集团审计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