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2,210,26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82,210,2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98,652,31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7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期为2013年7月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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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98,652,312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咨询联系人:王醒、张秀玲
咨询电话:0575-87380698 传真电话:0575-8738000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5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13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转增股本分派方法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5,756,894.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8,084,390.77元,减去本年度实施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现金股利60,351,0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976,495.79元。由于公司 201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红,以2012年末总股本603,51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已回购的库存股不参与本次转增。尚余未分配利润61,976,495.79元,结转至下年度。
二、公司回购股份情况说明
1、2012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回购股份情况
2012年11月13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根据回购方案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2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5月13日止),以支付总金额11,997.54万元(成交的最高价为 6.03 元/股,最低价为 5.10 元/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共计21,299,740 股。
2、2012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回购股份情况
2013年5月13日,公司因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会未进行回购。
3、回购股份完成情况
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后,于2013年5月15日、5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股份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分别为2013-36、2013-38。
三、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及律师意见
2013年5月13日,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方案的回购期限结束,本次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数为21,299,740股。
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总股本由603,510,000元减少至582,210,260元。根据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律师对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补充说明,其内容未违背《回购预案》、《管理办法》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咨询联系人:王醒、张秀玲
咨询电话:0575-87380698 传真电话:0575-8738000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