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远西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43元/股调整为20.33元/股。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账号:4000029719200122452),更换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同意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账号:79030155100000362)中的超募资金转存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由公司负责和保荐机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依法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1日发出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2011年11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1年11月30日,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以2011年11月30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19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2.78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广田JLC1,期权代码:037564。
2012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51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888万份,行权价格为20.43元。
201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严俊已辞职,公司取消严俊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32万份,并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1名变更为50名,将公司股票期权总数由1888万份调整为1856万份。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3年5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派息公式计算得出:
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前为20.43元/股。
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为20.43-0.1=20.33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后,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43元/股调整为20.33元/股。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五、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