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3—016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赣中民二初字第6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在2013年5月30日前,依法处置其拥有的昌九生化3000万股股票资产,并将所得款项中的人民币35200万元支付给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氨化学”,为昌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因昌九集团逾期没有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3年6月4日,江氨化学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昌九集团清偿35200万元债务。2013年6月8日,公司收到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赣中执字第82号),内容如下:
法院认为:根据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昌九集团应在2013年5月30日前,依法处置其拥有的股票资产,以支付其所欠申请执行人江氨化学的改制资金,但被执行人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当强制处置其持有的股票用以清偿其债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昌九集团持有的价值35200万元及相关税收和费用的“昌九生化”股票以清偿债务。
2013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昌九集团转来的江西省银海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拍卖”)的通知:受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银海拍卖定于2013年7月6日上午10:00整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公开拍卖昌九集团持有的价值35200万元及相关税收和费用的“昌九生化”股票,根据相关规定,银海拍卖已于201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拍卖公告(详情请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A3版)。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