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3-01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6日上午9:00在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555号瑞安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426,835,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6,83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6,83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26,83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26,83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26,83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26,83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述职,独立董事端小平先生、刘学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冯金伟、陈春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