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募集时间提前结束的公告
关于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募集时间提前结束的公告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1888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8880、基金简称:华安黄金易(ETF)、场内简称:黄金ETF)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71号文核准,于2013年6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3年7月19日。
根据市场需要,华安黄金易(ETF)的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将调整为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2日。为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根据《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决定将华安黄金易(ETF)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3年7月12日。
调整后,华安黄金易(ETF)的募集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12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12日,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12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2日。
投资者欲了解华安黄金易(ETF)募集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在201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7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3期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40033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1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 2013年6月25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6月25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3年8月26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2013年6月25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2013年6月26日从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6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6月27日起可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3期已于2013年6月25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63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3)的年化收益率为3.677%,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4)的年化收益率为3.918%。
(2)投资者于2013年6月24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3年6月24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3年6月24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0元,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人民币1.00元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3年第3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3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3期赎回开放日及2013年第4期集中申购开放日相关安排的公告》。
(6)截至2013年6月25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7)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8)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3年6月24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9)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