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3-036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3年6月25日,公司接到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集团”)转送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三初字第00002号《民事调解书》,根据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在东盛集团及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药业”)向其支付4900万元和解款之后,金牛化工不再行使就原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担保代偿而形成的追偿权,各方因互保形成的债权债务结清。
●2013年5月25日,金牛化工就上述事项发布了编号为临2013-025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东盛医药欠付金牛化工担保代偿款金额为2912.38 万元。
●本次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
一、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5日,公司接到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集团”)转送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三初字第00002号《民事调解书》。东盛集团及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药业”)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的前身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化工”)因以前年度担保关系存在债权债务纠纷,金牛化工于2012年将东盛集团、东盛药业诉至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三方达成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并由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根据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东盛集团及东盛药业在向金牛化工支付4900万元和解款之后,金牛化工不再行使就原沧州化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医药”)因担保代偿而形成的追偿权,各方因互保形成的债权债务结清。
2013年5月25日,金牛化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5号),确定已收妥东盛集团及东盛药业向其支付的4900万元和解款,金牛化工及沧州化工破产管理人不再行使就原沧州化工与东盛集团、东盛药业及东盛集团下属公司因担保代偿而形成的追偿权,各方因互保形成的债权债务结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东盛医药欠付金牛化工担保代偿款金额为2912.38万元。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就上述事宜发表专项法律意见,认为:东盛科技及其子公司东盛医药与金牛化工即原沧州化工之间因担保形成的债权债务已结清。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将相应增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
三、备查文件
1、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三初字第00002号《民事调解书》;
2、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号);
3、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