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要弥合各成员国不同意见的欧盟而言,商议的时间总是漫长的。北京时间27日早晨,又经过了长达七个小时的谈判,终于有好消息传来——欧盟财长们就受困银行重组及清算规定达成一致。
这一协议旨在明晰银行发生危机后,储户和债权人承担损失的先后顺序,而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一直承担金融业发生危机后救援成本的纳税人,终于可以摆脱这一负担。
该协议的达成被视为是欧盟朝着银行业联盟迈进了重要一步。27日起,欧盟夏季峰会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将重点关注深化经济与货币联盟,银行业联盟的谈判则是吸引各方目光的焦点。
⊙记者 王宙洁 ○编辑 秦风
储户先于纳税人
分担倒闭成本更合理
根据欧盟财长达成的协议,这项将于2018年生效的规定指出,成员国有责任将最多相当于银行债务8%的损失分摊出去。一旦银行陷入困境,欧盟成员国可以据此要求股东、债权人和存款超过10万欧元的储户分担损失。不过,成员国政府必须确保银行破产的第一批损失由银行债权人及储户承担,而非纳税人。
根据协议,在投资者承担损失之后,成员国政府才能够动用国家清算基金来弥补部分损失。此类清算基金可承担银行总体债务比例的上限为5%。
此外,欧元区成员国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向规模为5000亿欧元的欧洲稳定机制申请援助,由其直接向问题银行注资。
欧元集团主席、荷兰财长戴塞尔布卢姆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从公共手段方面看,协议的达成意味着已经出现了一个重大的转变。现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纳税者而是金融机构自己来处理自身的问题。此前,欧盟各成员国财长试图就解决受困银行问题的规定达成一致,但各国在政府何时可被允许救助这些银行的问题上存在分歧。
有海外媒体评论认为,欧洲现在可以专注于构建“银行业联盟”的下一个支柱。欧盟执委会预计将最早在下周公布成立一个新机构的提议,这个新机构将承担“执行人”的任务。欧盟委员会则或在7月初拿出新的区域清算机制提案,该机制将拥有干预和关闭问题银行或向其提供救助的权力。
不过,成员国必须与欧洲议会及欧盟委员会达成一项最终协议,而这一过程可能会耗时多月。法国兴业银行的策略师在给上海证券报记者的一封邮件中表示,“欧盟所达成的协议并非是万能的,并且只会到了2018年才开始生效。但这一协议将会被鼓吹为是一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