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36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批设立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珠海市,业务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出资成立的广东易兆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骨干员工出资成立的广东易宏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坚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娄利舟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6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拟于2013年7月3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整。按照对应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申购费用。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证券代码:600587)、美的电器(证券代码:000527)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新华医疗(证券代码:600587)”、 “美的电器(证券代码:000527)”分别自2013年6月20日、2013年6月24日起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从2013年6月28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美的电器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