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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 基本情况

    B.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C. 主要业务和基本产品情况

    中汽雷日主营日产和雷诺轿车的全系车型(进口日产、东风日产、郑州日产和雷诺进口轿车)。同时,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以及汽车配件的销售。

    (12)中汽都灵

    A. 基本情况

    B.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C. 主要业务和基本产品情况

    公司于1994年开始代理销售菲亚特品牌汽车。现作为南京菲亚特第一批经销商,长期以来,公司承担着所有进口中国的菲亚特小轿车的PDI工作、100%的零配件供应以及85%的售后服务工作。

    2、联营、合营及参股公司

    (1)中汽福瑞

    (2)国机丰盛

    (3)青岛中汽

    (4)国机财务

    3、拟剥离公司

    (1)贵州公司

    A. 基本信息

    B.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长沙汽电

    A. 基本信息

    B.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3)天津中汽

    A. 基本情况

    B.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4)莱州华汽

    A. 基本情况

    B.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5)国机节能

    A. 基本情况

    B.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6)温州中汽

    A. 基本情况

    B.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上述6家企业中,长沙汽电与莱州华汽主要业务涉及汽车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账面净资产规模较大。其与上市公司的汽车贸易及服务业务不相关,且目前均处于亏损状态。

    国机节能主要致力于企业节能评测、产品节能检测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推广,为国家节能减排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其主营业务不在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范围内,加之公司整体规模较小,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发展前景不乐观,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贵州公司及天津中汽的主营业务为英菲尼迪品牌汽车销售。受宏观经济环境引致的行业放缓影响,以及区域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贵州公司及天津中汽经营业绩不佳。且公司在较短时间内为建店造成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温州中汽的主营业务为进口大众品牌汽车销售,因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为了保障股东利益,公司认为,上述6家公司业绩短期难以有较大程度的实质性提升。

    本次资产重组的目的旨在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增强,增加公司的代理品牌范围,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为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实现股东价值的提升,暂时将上述6家企业不纳入本次资产重组范围内。

    2013年6月24日,国机集团下发《国机集团关于无偿划转有关资产的通知》(国机改函[2013]41号),决定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中汽进出口有限将向国机资产管理公司无偿划转贵州公司100%股权、长沙汽电100%股权、天津中汽100%股权、莱州华汽70%股权、国机节能51%股权、温州中汽40%股权。

    本次贵州公司、天津中汽和温州中汽未置入国机汽车,为切实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不损害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国机集团将在两年过渡期限内采取股权托管等方式作为过渡期的保障措施。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将与中汽进出口有限签署相关托管协议,委托中汽进出口有限管理前述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监督管理权等权利。托管期限自双方拟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将所持贵州公司100%股权、天津中汽100%股权、温州中汽40%股权全部依法纳入公司,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之日止。拟剥离企业对本次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详见“第七章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四、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4、分公司情况

    截至中汽进出口有限设立前,中汽进出口部分下属分公司已停业多年,正在履行注销手续,具体包括:

    二、交易标的的预估值

    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预估值约为7.71亿元,各单位预估值与账面值的比较变动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2013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价值与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差异因审计、评估计算方法不同所致。

    (一)本次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依据相关行业的规范惯例,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估计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思路。

    本次预估综合了考虑标的资产的业务特点,整合后母公司——中汽进出口有限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进出口贸易,经营业绩良好,有着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因此对中汽进出口有限母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预估,对于中汽进出口有限下属各长期投资单位,考虑到其主要从事各品牌汽车的销售、维修、配件、客户服务业务,该等业务受国内汽车行业销售增长趋缓、竞争日益加强的环境影响,盈利情况受汽车厂商销售政策影响较多,存在较为明显的波动,因此在预估中按照资产基础法进行预估。

    (二)预估结果及增值原因分析

    本次预估中对中汽进出口有限母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预估,对于中汽进出口有限下属各长期投资单位按照资产基础法进行预估,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中汽进出口有限母公司收益法评估结果增值

    收益法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通过收益预测的思路反映企业的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收益法评估结果中综合反映了中汽进出口有限多年来形成的市场地位、生产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等核心竞争力价值,从未来收益的角度测算,是对其整体价值的全面量化,合理反映了中汽进出口有限的整体价值。

    (2)下属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增值

    因中汽进出口有限下属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存在较多的土地及房产,因此各长期股权投资预估增值较高。

    A. 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各项房屋建筑物增值

    一是受近几年建筑工程中的人工费、材料价格上涨较快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大,这是造成评估增值的原因之一;二是由于近两年房地产市场价格增长按市场法评估导致增值较大。此外企业计提折旧的年限比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短导致评估的成新率高于企业账面的净值率,也是造成评估增值的原因之一。

    B. 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土地使用权增值

    由于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来说,土地的供给是有限的。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征地成本及土地开发成本增加,从而使地价上涨,故土地使用权发生增值。

    三、交易标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一)股权权属情况

    交易对方国机集团已承诺,“本集团原持有的中汽进出口及中汽凯瑞全部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被第三方请求权利或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产权争议或潜在争议,不存在妨碍产权转移的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况;中汽进出口公司制改制并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完成后,本集团持有的中汽进出口有限100%股权未设立也将不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被第三方请求权利或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产权争议或潜在争议,不存在妨碍产权转移的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况。”

    (二)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权属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中汽进出口

    截至中汽进出口有限设立前,除拟剥离公司外,中汽进出口不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2)中汽凯瑞

    截至中汽进出口有限设立前,除拟剥离公司外,中汽凯瑞及其下属公司共拥有9宗土地的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中汽进出口有限设立前,中汽凯瑞的下属公司江西中汽占有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尚未办理出让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国机集团承诺督促中汽进出口有限尽快协调江西中汽办理前述土地的划拨地转出让手续,并取得土地类型为出让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建筑物

    (1)中汽进出口

    截至中汽进出口有限设立前,除拟剥离公司外,中汽进出口不拥有房屋产权。

    (2)中汽凯瑞

    截至中汽进出口有限设立前,除拟剥离公司外,中汽凯瑞及其下属公司共拥有13处房屋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中汽进出口有限设立前,中汽凯瑞的下属公司存在自建物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成本次交易,针对上述瑕疵资产权属问题国机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瑕疵资产为相关公司建设并持续实际使用,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

    2、本集团将督促相关公司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之前办理完毕该等瑕疵资产权属登记事宜;

    3、如因上述瑕疵资产权属问题未能如期解决,导致本次交易后的国机汽车遭受任何损失,本集团承诺给予及时、足额的现金补偿。”

    中汽凯瑞部分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存在租赁无证房产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成本次交易,针对上述瑕疵资产权属问题国机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瑕疵资产由相关公司持续实际使用,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

    2、本集团将督促相关公司协调相应的出租方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之前办理完毕该等瑕疵资产权属登记事宜;

    3、如因上述瑕疵资产权属问题未能如期解决,导致本次交易后的国机汽车遭受任何损失,本集团承诺给予及时、足额的现金补偿。”

    (三)向关联方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1、担保情况

    贵州公司、长沙汽电、天津中汽、莱州华汽、国机节能、温州中汽六家公司剥离后中汽进出口和中汽凯瑞的关联担保如下:

    2、抵押情况

    2013年1月5日,中汽凯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12035RS01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向中汽凯瑞提供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至2013年12月24日止。为了担保上述协议项下的债务履行,中汽凯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2035RSD002号),中汽凯瑞以其持有的京房权证海其移字第0109629号房屋所有权和京海国用(2007出)第399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

    上述抵押是中汽凯瑞为其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银行授信所提供的抵押。

    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标的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在本次重组第二次董事会前,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将予以解决。

    (四)涉及的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汽进出口、中汽凯瑞涉及的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上述诉讼不会对中汽进出口有限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资产重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预案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2013年5月23日,国机集团下发《国机集团关于无偿划转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相关资产的通知》(国机改[2013]234号),同意中汽进出口以2011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所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哈尔滨公司100%股权、中汽进出口公司南通公司100%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武汉公司100%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黑龙江公司100%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辽宁公司100%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重庆公司100%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沈阳公司100%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厦门公司100%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湖南公司100%股权、厦门龙永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上海星凯实业有限公司62%股权、广西中汽工贸联合公司51%股权、深圳市中汽进出口有限公司48.6%股权、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南京有限公司40.39%股权、四川中汽进出口有限公司40%股权、菲中汽车服务公司40%股权、华联汽车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北海中汽集团总公司30%股权、泰国京泰机械公司24.5%股权、重庆中汽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18.34%股权、北海通海集装箱有限公司14%股权、天津中汽进出口有限公司10%股权、澳华机械有限公司3.52%股权,以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六号楼204号的面积为124.52平方米的房产,无偿划转由国机资产管理公司持有。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中汽进出口和中汽凯瑞无其他任何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交易。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标的资产中汽进出口有限未进行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交易。

    (六)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汽车进出口改制、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工作已完成。

    根据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0日出具的《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同仁和评报字(2013)第022号,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7月31日),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24,068.48万元,评估价值28,920.83万元,增值额4,852.36万元,增值率20.16%;总负债账面价值7,079.35万元,评估价值7,079.35万元,无增减额;净资产账面价值16,989.1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1,841.48万元,增值为4,852.36万元,增值率为28.56%。

    根据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0日出具的《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拟对中汽凯瑞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同仁和评报字(2013)第021号,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7月31日),中汽凯瑞总资产账面价值149,251.58万元,评估价值191,525.71万元,增值额42,274.13万元,增值率28.32%;总负债账面价值101,844.50万元,评估价值101,844.50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47,407.0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9,681.21万元,增值为42,274.13万元,增值率为89.17%。

    (七)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报批情况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为中汽进出口有限100%的股权,交易标的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第六章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

    一、交易基准日

    本次交易以2013年6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

    二、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将以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依据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由本公司向国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完成改制及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后的中汽进出口有限100%股权和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

    1、向国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按上述方法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3.80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12.4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第七章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具体评估和财务数据尚未确定,以下分析均以交易标的资产价值的预估值、预测值和拟发行股份为基础进行测算。

    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公司只能根据现有的信息,在假设宏观环境和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为准。

    根据现有的财务资料,改制及吸收合并完成后的中汽进出口有限2010年、2011年、2012年以及2013年1至6月份模拟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584.96万元、7,325.17万元、5,083.92万元以及3,074.6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机汽车品牌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上图中的持股比例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计算,最终数据将以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进行计算。

    四、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国机汽车2011年重组上市过程中,国机集团就其下属汽车贸易及服务板块未置入上市公司的企业作出了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应承诺均在履行过程中。本次国机汽车向国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汽进出口完成公司制改制及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后的存续法人主体——中汽进出口有限100%股权将进一步解决国机集团汽车贸易及服务业务板块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除中汽进出口有限外,汽车贸易及服务板块其他公司基本情况详见“第二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七、国机集团下属企业情况”)。为维护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国机集团以及国机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国机汽车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国机集团就本次资产重组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业务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与国机汽车从事类似业务的企业情况如下:

    (一)本集团汽车贸易及服务板块下属企业的情况

    本集团下属两家汽车贸易及服务板块的企业未置入国机汽车。其中:

    1、中国汽车工业国际合作总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展览服务,与国机汽车主营业务不同;

    2、北京国机丰盛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丰盛”)的主营业务与国机汽车主营业务相近,具体包括销售汽车、汽车配件、仪表、汽车装饰材料;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汽车装饰;保险兼业代理等。

    (二)本集团其他板块下属企业的情况

    本集团金融板块下属企业国机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本集团的待培育资产管理平台,将受让本集团间接持有的三家主营业务与国机汽车主营业务相近的企业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将受让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100%股权,贵州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销售(英菲尼迪品牌)小轿车及接受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等;

    2、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将受让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中汽”)40%股权,温州中汽的主营业务包括进口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摩托车、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租赁等;

    3、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将受让天津中汽工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汽”)100%股权,天津中汽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销售(英菲尼迪品牌)汽车、汽车维修、汽车租赁等。

    除上述情况外,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国机汽车在进口汽车批发、汽车零售及贸易服务业务方面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二、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及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国机汽车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集团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于北京国机丰盛汽车有限公司,根据本集团分别于2011年3月11日出具的国机资函[2011]11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11年7月1日出具的国机资函(2011)30号《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集团承诺在2013年11月18日前参考评估值协商定价并向国机汽车转让所持全部股权。

    (二)对于贵州公司,由于区域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且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

    (三)对于温州中汽,由于其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

    (四)对于天津中汽,由于区域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且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

    为切实解决同业竞争,在不损害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本集团将在上述两年期限内采取股权托管等方式作为过渡期的保障措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月内,本集团督促国机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机汽车或中汽进出口改制并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后依法存续的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进出口有限”)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有的贵州公司、温州中汽、天津中汽的全部股权交由国机汽车或中汽进出口有限(以下简称“托管方”)进行托管,直至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托管方在托管期间有权代替国机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及该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将充分利用自身业务经营管理优势和有效资源,及时解决相关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该等公司业务正常运作。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针对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国机汽车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国机汽车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集团特承诺如下:

    本集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国机汽车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国机汽车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集团或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国机汽车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集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国机汽车的业务竞争。

    本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国机汽车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本承诺函在国机汽车合法有效存续且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五、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参照公司现行的同类关联交易的合理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允价格。与此同时,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将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和评估,作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还需经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或核准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国机汽车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国机集团特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本集团作为国机汽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及国机汽车《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集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国机汽车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集团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阅读本预案时,除应详细阅读其他章节提供的资料外,还应特别关注本章所述的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预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或核准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审批风险。

    二、财务数据使用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主要财务数据、经营业绩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可能出现与最终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结果存在差异的风险。在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未决事项,并编制和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标的资产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为中汽进出口有限100%的股权。目前,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3.62亿元,其预估值约为7.71亿元,评估增值率为112.72%。标的资产预估值比其账面净资产价值有较大幅度的增值。尽管对标的资产价值预估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且上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不是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的最终结果,亦不为标的资产定价的最终依据,但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增值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鉴于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的复杂性,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进度等均可能对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受上述因素影响,在首次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公司未能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则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重新确定相关价格。

    五、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汽车贸易行业更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其需求主要来源于汽车消费结构的升级,需求的强度与宏观经济的活跃程度紧密相关。从国内外汽车消费历史看,宏观经济对汽车消费需求影响显著:宏观经济向好时,居民购买力提升,汽车消费信心增强,汽车需求快速提升;反之,当宏观经济走弱时,居民购买力下降,消费信心不足,汽车需求下降。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经济活动对进口汽车需求的变化,进而导致行业利润率随之波动。受国际宏观经济的影响,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出现明显下滑迹象,进口汽车需求将存在压力,进而导致汽车贸易服务行业利润率随之波动。

    六、汽车流通行业风险

    本次标的资产中汽进出口有限主要经营整车及零部件进出口业务及国内销售业务,主要自营和代理宝马、菲亚特、福特、日产、雷诺等汽车品牌。本次重组完成后,作为汽车综合服务提供商,国机汽车的代理汽车品牌得到进一步完善,并将充分发挥与标的资产的协同效应,努力进一步扩大与进口汽车供应商在增进相互了解的基础上互利合作,共同拓展、开发国内汽车市场,为国内市场提供更好更新的进口车型。另一方面,如果未来国内汽车流通行业形势或相关法律法规出现较大调整,如国家调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行业管理办法,导致行业企业增多,汽车贸易流通行业竞争加剧,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此外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造成部分城市进行机动车牌照申请限制,进而会对汽车贸易行业销售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目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机集团,国机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2.13%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国机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合计约为65.56%,绝对控股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国机集团可能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八、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

    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第九章停牌前6个月内二级市场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国机汽车停牌之日(2013年3月25日)前六个月内(“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自查范围具体包括: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及交易标的,包括国机集团、国机汽车、中汽进出口、中汽凯瑞、国机丰盛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发现,相关方的股票交易行为如下:

    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于自查期间期间,累计买入国机汽车(600335)股票275,980股,累计卖出223,080股。截至期末,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国机汽车(600335)股票76,944股。

    中信证券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为指数化及量化投资业务账户。上述账户均为非趋势化投资,其投资策略是基于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开数据,通过数量模型发出交易指令并通过交易系统自动执行,以期获得稳健收益。业务流程在系统中自动完成,过程中没有人为的主观判断和干预。此类交易通常表现为一篮子股票组合的买卖,并不针对单只股票进行交易。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上述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A股股票行为与本次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另外,以下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持有、买卖股票的情形:

    (一)刘露明

    刘露明系中汽凯瑞董事黎晓煜之配偶,在上述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贺德琛

    贺德琛系国机丰盛总经理,在上述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顾永平

    顾永平系国机丰盛副总经理,在上述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王振宇

    王振宇系天津渤海董事,在上述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徐曼

    徐曼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在上述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张翠华

    张翠华系国机丰盛总经理贺德琛之配偶,在上述核查期间内存在持有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持有、买卖股票相关人员的声明

    上述持有、买卖股票相关人员刘露明、贺德琛、张翠华、顾永平、王振宇、徐曼以及刘露明之配偶中汽凯瑞董事黎晓煜分别出具了关于买卖国机汽车股票情况的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刘露明、张翠华声明其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上述两人配偶黎晓煜、贺德琛也从未向其透露有关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持有、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

    贺德琛、顾永平、徐曼声明其本人均于2013年3月25日后方获悉本次资产重组事宜。其在自查期间持有、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的内幕信息。

    上述五人均同意并承诺在国机汽车股票复牌之日至本次资产重组交割完成之日止的期间内不买卖国机汽车的股票。

    王振宇声明其本人不知悉国机汽车本次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其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

    中汽凯瑞董事黎晓煜亦声明其本人不在国机集团本部工作,不参与集团的具体事务。在国机汽车因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宜停牌前,除国机集团承诺将中汽凯瑞注入国机汽车的信息是公开信息外,其本人并不知悉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的任何具体信息,也不存在将本次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透露给其配偶的情况。其配偶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是完全基于其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并承诺在国机汽车股票复牌之日至本次资产重组交割完成之日止的期间内不买卖国机汽车的股票。

    买卖股票相关人员的主管单位中汽凯瑞、国机丰盛、天津渤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上市公司国机汽车均出具了关于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前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刘露明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进行的投资处置。刘露明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刘露明的配偶黎晓煜从未向其透露有关国机汽车本次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

    黎晓煜不在国机集团本部工作,不参与国机集团的具体事务。在国机汽车因筹划本次重组事宜停牌前,除国机集团承诺将中汽凯瑞注入国机汽车的信息是公开信息以外,黎晓煜并不知情本次重组的任何具体信息,也不存在将国机汽车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透露给其配偶的情况。

    贺德琛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其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的内幕信息。贺德琛于2013年3月25日方知晓国机汽车本次重组事宜。贺德琛并未参与本次重组的任何相关决策和具体工作,并不知情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

    张翠华在自查期间内持有的国机汽车股票,系在本次重组停牌六个月之前购入,系其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其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的内幕信息。张翠华的配偶贺德琛未向其透露有关国机汽车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

    顾永平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其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的内幕信息。顾永平于2013年3月25日后才知晓国机汽车本次重组事宜。顾永平并未参与本次重组的任何相关决策和具体工作,并不知情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

    王振宇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其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的内幕信息。王振宇于2013年3月25日方知晓国机汽车本次重组事宜。王振宇并未参与本次重组的任何相关决策和具体工作,并不知情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

    徐曼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国机汽车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其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国机汽车的内幕信息。徐曼于2013年3月25日后才知晓国机汽车本次重组事宜。徐曼并未参与本次重组的任何相关决策和具体工作,并不知情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

    第十章资产重组预案公告前股价波动未达到20%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简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国机汽车出具的《说明》符合客观事实,国机汽车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335)价格、上证指数以及商业贸易(证监会)指数在本次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涨跌幅情况如下:

    注: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贸易行业,行业指数对应商业贸易指数。

    数据来源:Wind资讯

    自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22日,国机汽车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335)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跌幅为下跌8.08%,未达到20%的标准。剔除大盘因素(上证指数)影响,国机汽车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335)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跌幅为下跌8.19%,未达到20%的标准。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商业贸易指数)影响,国机汽车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335)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跌幅为下跌5.83%,未达到20%的标准。

    综上,国机汽车在本次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第十一章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相关股价敏感信息的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因本次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师、评估师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重组预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股份锁定

    国机集团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国机汽车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五、网络投票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二章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背景信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公司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作为本次交易对象的国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7,927,418股,持股比例为62.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丁宏祥先生、王松林先生、王淑清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交易方案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基本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3、同意公司与国机集团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总体安排。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4、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解决了原中汽进出口、中汽凯瑞的同业竞争问题,把握了行业契机落实经营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董事会就公司交易的总体安排。”

    第十三章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参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国机汽车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国机汽车本次重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提升国机汽车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已经进行了充分披露;

    4、国机汽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产重组条件,重组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国机汽车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届时中信证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准则,对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8日

    公司名称北京中汽雷日汽车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0307361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琦
    成立日期1996年5月7日
    营业期限200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20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小修;汽车维护和汽车专项修理;保险兼业代理(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摩托车、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电器设备、木材、钢材、建筑材料;零售小轿车;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物资储存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租赁。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计103,622.2566,368.2738,447.04
    负债合计100,606.5463,214.8634,308.58
    所有者权益合计3,015.713,153.404,138.47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167,341.38122,174.54182,798.26
    营业利润958.761,264.441,644.17
    利润总额966.271,262.521,654.08
    净利润702.31936.961,226.23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2010年度

    /2010-12-31

    资产负债率97.09%95.25%89.24%
    净资产收益率22.77%25.70%34.78%

    公司名称北京中汽都灵沙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1271276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建弘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4日
    营业期限2010年3月24日至2030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15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险(航空意外险除外));进口菲亚特品牌汽车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汽车美容。(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
    资产总计3,094.511,039.43
    负债合计2,651.87396.95
    所有者权益合计442.64642.48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总收入5,998.261,284.40
    营业利润-196.07-78.34
    利润总额-199.83-78.34
    净利润-199.83-78.34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资产负债率85.70%38.19%
    净资产收益率-36.83%-12.19%

    公司名称北京中汽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947424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建弘
    成立日期2006年4月7日
    营业期限200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F区7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文件有效期至2015年5月13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零部件、仪器仪表、通讯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百货、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汽车装饰;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公司名称北京国机丰盛汽车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041040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松林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3日
    营业期限2027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村欧德宝汽车交易市场A区23-24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配件、仪表、汽车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汽车装饰。


    公司名称青岛中汽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40180036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纪爱师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2日
    营业期限
    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祺阳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制造(凭国家经贸委批准范围经营),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加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615059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0,000万
    实收资本110,000万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成立日期1989年1月25日
    营业期限2053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一般经营项目:无。


    公司名称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贵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865,000元
    实收资本5,865,000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贵阳市公园北路149号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英菲尼迪品牌)、小轿车(不含九座以下汽车)、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使用生产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五金交电。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计5,081.006,327.27632.63
    负债合计6,372.886,236.231,436.44
    所有者权益合计-1,291.8891.04-803.80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7,276.39485.35109.74
    营业利润-1,381.66-276.14-144.01
    利润总额-1,382.93-262.65-107.27
    净利润-1,382.93-262.65-107.27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2010年度

    /2010-12-31

    资产负债率125.43%98.56%227.06%
    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名称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7,204,045元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29号
    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汽车电器、机械、电子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计25,099.8728,284.3925,408.91
    负债合计11,697.2614,594.8612,140.44
    所有者权益合计13,402.6113,689.5313,268.47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6,349.968,225.328,102.87
    营业利润-356.32528.86853.70
    利润总额-258.90528.821,424.28
    净利润-286.92503.681,513.06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2010年度

    /2010-12-31

    资产负债率46.60%51.60%47.78%
    净资产收益率-2.12%3.74%22.81%

    公司名称天津中汽工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19200001966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光
    成立日期1993年2月8日
    营业期限1993年2月8日至2043年2月7日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15号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经营,汽车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进口日产牌汽车销售,英菲尼迪(INFINITI)品牌汽车销售,小型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汽车租赁;旧机动车交易(国家有专项、专管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计7,575.1418,227.5815,469.43
    负债合计4,882.9114,630.3912,008.57
    所有者权益合计2,692.233,597.193,460.85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18,271.9735,285.8029,672.33
    营业利润-920.89189.79130.18
    利润总额-917.38190.06151.85
    净利润-904.96136.33107.34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2010年度

    /2010-12-31

    资产负债率64.46%80.27%77.63%
    净资产收益率-28.78%3.86%3.15%

    公司名称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86,953,000元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州市云峰北路3589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摩擦材料制品、刹车盘(毂)类汽车配件、其他机械配件及纸盒、木箱、塑料袋等包装产品。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计21,613.9823,233.3022,392.91
    负债合计7,483.699,687.238,805.35
    所有者权益合计14,130.2813,546.0713,587.56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29,730.6336,341.8531,649.92
    营业利润-272.01343.861,103.01
    利润总额-239.90393.671,178.36
    净利润-244.24268.67861.57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2010年度

    /2010-12-31

    资产负债率34.62%41.70%39.32%
    净资产收益率-1.76%1.98%6.47%

    公司名称国机(北京)节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2号楼7A室-27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为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计132.4463.20101.87
    负债合计227.5899.911.20
    所有者权益合计-95.14-36.71100.67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268.4440.91-
    营业利润-57.67-157.22-154.30
    利润总额-57.67-137.22-154.33
    净利润-58.42-137.38-154.33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2010年度

    /2010-12-31

    资产负债率171.83%158.09%1.18%
    净资产收益率---86.79%

    公司名称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0000005573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福生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营业期限2010年12月14日至2030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白楼下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进口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摩托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五金塑料制品、机床、模具产品的销售;汽车租赁;汽车及摩托车信息咨询;代理汽车上牌;二手车销售;二手车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资产负债项目2012-12-312011-12-31
    资产总计6,495.822,000.13
    负债合计6,433.12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62.702,000.00
    收入利润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总收入18,425.93-
    营业利润-1,951.62-
    利润总额-1,937.96-
    净利润-1,937.30-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

    /2012-12-31

    2011年度

    /2011-12-31

    资产负债率99.03%0.01%
    净资产收益率-187.84%-

    序号名称
    1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展览分公司
    2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深圳分公司
    3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汽车销售中心
    4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序号单位名称持股

    比例

    账面净资产预估值预估

    增值额

     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36,225.9177,058.7740,832.86
    下属长期股权投资
    1贵州凯顺贸易有限公司100.00%162.47339.56177.09
    2江西中汽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0%250.411,558.871,308.46
    3江苏中汽进出口公司100.00%993.672,550.951,557.28
    4上海中汽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0%3,375.763,299.58-76.18
    5UQUALITY AUTO PRODUCTS CORPORATION93.50%2,536.343,166.95630.62
    6上海晶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0.00%370.11379.149.03
    7哈尔滨中汽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80.00%370.033,328.052,958.02
    8宁波中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0.00%125.55944.86819.31
    9宁波捷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5.00%196.74234.2237.47
    10哈尔滨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0.00%2,502.974,803.722,300.75
    11北京中汽雷日汽车有限公司60.00%2,811.274,711.151,899.88
    12北京中汽都灵沙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1.00%583.81240.98-342.83
    13北京中汽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00%2,072.102,254.13182.02
    14北京国机丰盛汽车有限公司25.00%-1,100.42-1,100.42
    15青岛中汽特种汽车有限公司6.08%20,150.0020,150.00-
    16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5%140,983.96140,983.96--

    序号证号权利人坐落面积(m2)用途类型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江西中汽东湖区民德路157号187.00商业服务业划拨未载明
    2-江西中汽经堂巷5号422.50住宅用地划拨未载明
    3-江西中汽经堂巷118号300.62住宅用地划拨未载明
    4-江西中汽骆家巷33号133.50住宅用地划拨未载明
    5哈国用(2012)第03000018号哈尔滨中宝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6-1号4,901.00批发零售用地出让2052.01.12
    6哈国用(2012)第03000019号哈尔滨中宝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6-1号9,620.50其他商服出让2043.05.15
    7哈国用(2012)第03000020号哈尔滨中宝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6-1号384.00科研设计出让2053.02.23
    8哈国用(2005)第50666号哈尔滨机电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5号1,402.80机关团体用地出让2046.06
    9京海国用(2007出)第3991号中汽凯瑞北京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5号办公楼2,991.44办公出让2055.12.09已抵押

    序号权利人坐落面积(m2)用途
    1江西中汽东湖区民德路157号187.00商业服务业
    2经堂巷5号422.50住宅
    3经堂巷118号300.62住宅
    4骆家巷33号133.50住宅

    序号权利人房屋座落建筑面积(m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用途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1江西中汽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1栋1401室(第14层)122.72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1000296382号非住宅未载明
    2江西中汽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1栋1402室(第14层)60.37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1000296383号非住宅未载明
    3江西中汽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1栋1403室(第14层)55.55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1000296384号非住宅未载明
    4江西中汽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1栋1407室(第14层)36.84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1000296387号非住宅未载明
    5江西中汽东湖区经堂路70号1单元701室71.74-住宅未载明
    6江西中汽东湖区经堂路70号2单元702室71.74-住宅未载明
    7江西中汽东湖区经堂巷5号东单元787.53-居住未载明
    8江西中汽东湖区民德路157号1,103.22-非住宅未载明
    9哈尔滨中宝南岗区哈平路156-1号1层2,377.30哈房权证南字第1001062834号工业未载明
    9江苏中汽维扬路33号1,636.20扬房权证广字第269197号非居住未载明
    11哈机电香坊区民航路5号6664.42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89598号办公未载明
    12哈机电香坊区赣水路26号4号车库82.67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103198号仓库未载明
    13中汽凯瑞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5号8,696.90京房权证海其移字第0109629号办公未载明已抵押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建筑面积(m2)用途备注
    1宁波捷瑞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延伸段南侧(与东盛街交叉口)3,000.004S店经营该物业由公司在租赁的无证土地上自建,无房产证
    2中汽雷日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20号8,998.004S店经营该物业由公司在租赁的无证土地上自建,无房产证
    3哈尔滨中宝南岗区哈平路156-1号1层12.00传达室自建物业,无房产证
    4600.00锅炉房自建物业,无房产证
    5120.00废弃物仓库自建物业,无房产证
    6330.00洗车房自建物业,正在办理房产证
    71,570.00仓库自建物业,正在办理房产证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建筑面积(m2)用途备注
    1江苏中汽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40号550.00办公租赁物业,无房产证
    2中汽都灵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北京市海淀区兴业公司种业市场3号楼3,299.004S店经营租赁物业,无房产证

    保证人

    (担保权人)

    主合同债权人被担保方担保本金

    (万元)

    保证期限担保方式
    中汽凯瑞、中汽进出口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机丰盛1,000主债权期限:2012年7月19日-2013年7月19日;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中汽凯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中汽3,000主债权期限:2012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9日;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中汽凯瑞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天津中汽5,000主债权期限:自2009年12月15日生效;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中汽凯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温州中汽3,000主债权期限: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16日;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中汽凯瑞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温州中汽5,000主债权期限:2012年9月21日至2013年9月30日;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中汽凯瑞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莱州华汽2,000主债权期限:2012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8日;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中汽凯瑞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中汽福瑞2,000循环担保:2012年12月21日—EDGE融资文件下任何协议终止为止连带责任保证
    中汽凯瑞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贵州公司2,000主债权期限:自2013年5月14日起生效;

    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占用方金额(元)形成时间形成原因
    中汽进出口南通公司1,743,660.96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代补缴06年至11年税款;代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两名管理人员工资
    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沈阳公司5,000,000.002007年9月27日代其偿还借款
    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哈尔滨公司10,000,000.002012年4月27日代其偿还借款

    序号原告被告起诉日期案由标的进展情况
    1中汽凯瑞仪征江海洋造船有限公司2013.02原告向法院请求确认两艘内陆船舶所有权归属原告两艘内陆驳船一审尚未判决
    2中汽凯瑞青岛中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2.03被告制造虚假提单,使原告无法收回已发出货物的货款8个提单货款及相应利息一审尚未判决

    姓名交易日期本次交易类型本次交易数量(股)本次交易价格(元/股)本次交易金额(元)截至2013年3月25日持股数(股)
    刘露明2012-10-24卖出3,00010.2330,6900
    2012-10-24卖出2,00010.2620,520
    2012-10-24卖出2,00010.4020,800
    2012-10-26买入2,0009.6519,030
    2012-10-26卖出2,0009.8619,072
    2012-11-06买入2,0009.8219,064
    2012-11-15买入1,9009.2617,594
    2012-11-26买入1,3009.0411,752
    2012-12-31卖出1,30012.3015,990
    2012-12-31卖出2,00012.5325,060
    2013-01-04买入1,00012.0012,000
    2013-01-04买入1,00011.0911,090
    2013-01-10买入1,00011.5211,520
    2013-02-05卖出2,00014.5429,080
    2013-02-05卖出2,00014.4828,960
    2013-02-08卖出3,00014.8644,580
    2013-02-08卖出3,00014.9844,940
    2013-02-18卖出2,00015.4130,820
    2013-02,18卖出2,00015.4230,840
    2013-02-18卖出2,00015.4830,960
    2013-02-18卖出2,00015.2830,560
    2013-02-18卖出2,00015.3030,600
    2013-02-20卖出1,50015.0122,515
    2013-3-12买入1,50013.0119,515
    2013-03-15卖出50013.86,900
    2013-03-15卖出1,00013.713,700

    姓名交易日期本次交易类型本次交易数量(股)本次交易价格(元/股)本次交易金额(万元)截至2013年3月25日持股数(股)
    贺德琛2013-1-11买入14,60011.4316.6928,200
    2013-1-11买入2,10011.372.39
    2013-1-17卖出6,70012.378.22
    2013-2-4卖出10,00013.2013.20
    2013-2-21买入17,80014.3925.61
    2013-2-21买入6,70014.389.63
    2013-3-13买入3,70013.004.81

    姓名交易日期本次交易类型本次交易数量(股)本次交易价格(元/股)本次交易金额(元)截至2013年3月25日持股数(股)
    顾永平2013-3-12买入3,80013.2650,3880
    2013-3-14卖出3,80013.4250,996

    姓名交易日期本次交易类型本次交易数量(股)本次交易价格(元/股)本次交易金额(元)截至2013年3月25日持股数(股)
    王振宇2012-12-31卖出2,00012.4024,8000

    姓名交易日期本次交易类型本次交易数量(股)本次交易价格(元/股)本次交易金额(元)截至2013年3月25日持股数(股)
    徐曼2013-2-18卖出20014.972,9940
    2013-2-18卖出30014.974,491

    姓名交易日期本次交易类型本次交易数量(股)本次交易价格(元/股)本次交易金额(元)截至2013年3月25日持股数(股)
    张翠华3,000

     2013-02-252013-03-22涨跌幅
    国机汽车A股股价(元/股)14.6113.43-8.08%
    上证指数2,325.822,328.280.11%
    商业贸易(证监会)指数1,712.031,673.4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