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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3-02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1,600,000股;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0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6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00股,并于2011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33,500,000,股。

      2012年5月1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201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3,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增加至160,000,000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16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4.91%,无限售流通股为51,360,000股,占总股本的25.09%。

      2013年5月1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13,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201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7,6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增加至207,485,221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207,485,221股,占总股本的74.72%,无限售流通股为70,194,779股,占总股本的25.28%。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金瑞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自金禾实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复星谱润、谱润投资、獐子岛投资、绍兴平安、达成投资、玉源投资、平安财智、优龙投资及尹锋承诺:自成为金禾实业股东(工商股东变更登记日,即2010年6月29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遵照有关规定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金禾实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公司股东戴世林、方泉、曹松亭、仰宗勇、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姜维强于2012年7月3日追加承诺:(1)、自2012年7月7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也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同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3)、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减持金禾实业的股份,则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1,600,000股,占总股本的14.98%,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3日。具体情况如下: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限售股份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明细表

      4、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