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1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审结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案件之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约人民币90万元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取决于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曾就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及2013年5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其中,公司与上海威泉反光材料厂(以下简称“威泉反光”)、姜明娴、孔小琦系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驳回威泉反光、姜明娴、孔小琦的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为二审终审。法院判令上诉人威泉反光、姜明娴、孔小琦及时迁出并交还租赁房屋,其中上诉人威泉反光另需承担房屋租赁逾期的使用费(自2012年8月19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按照每日人民币3220元的标准计算),二审案件受理费10,143元由上诉人威泉反光、姜明娴、孔小琦承担。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取决于实际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报备文件
(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