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3-02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6月26日,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竞得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参与竞买大溪镇DX0402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
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参与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以人民币9,300万元的报价成交,竞得大溪镇DX0402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成交金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限定金额之内。2013年6月28日,公司取得了上述竞得地块的《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得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 DX040208
2、地块坐落: 大溪镇三池窟村
3、出让面积: 7.2874公顷(约为109.311亩)
4、出让用途: 工业用地
5、容积率: ≥0.8且≤2.0
6、绿地率: 20%
7、建筑密度: ≥26%且≤55%
8、竞买成交价:9,300万元
9、竞买保证金:1,860万元
10、出让使用期限: 50年
11、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12、竞买成交价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总额3%的土地契税和0.5%。的印花税。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 求,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三、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